經濟觀察報 程明霞/文 如果德蘭修女資助一名中國的貧困孩子讀完大學,中國人定會熱烈贊美;如果比爾·蓋茨在中國的鄉村建造一座希望小學,中國人定會不吝感激;李連杰深入震后災區,為孩子們送去書本文具,人們會夾道歡迎;而當陳發樹拿出股票支持中國的教育事業,收獲的卻是中國人的猜疑甚至鄙夷。
德蘭修女一貧如洗,卻是道德完人,愛心感動天地。比爾·蓋茨是技術天才和商業巨子,用智慧造福世界并創造財富。李連杰則是魅力非凡的動作明星,在英語世界和華語世界都擁有巨大的號召力。而陳發樹則被看作是個倒木材起家、在股市騰挪的暴發戶,同時還身背逃稅嫌疑。很多人會問,陳發樹做慈善有什么資格?是什么動機?
這就是輿論炮轟陳發樹所暗含的邏輯:善人才會有善舉,惡人無權行善,惡人行善將使慈善蒙羞;善舉必須出自善心,善舉若出自私心,將使其善行的意義和價值大打折扣。因此,陳發樹作為一個通過資本市場聚斂巨額財富、發家史散發出投機與貪婪氣息、且行為涉嫌違規的富豪,即便他捐出百億身家,也不過是高價買個慈善家的美名,或許背后還有更加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他不配掌聲。
且不說陳發樹的發家史究竟是一部奮斗的血淚史,還是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的斂財史;也不說陳的道德修養究竟到何等層次,即便我們退一步,假設陳確實是個惡人甚至罪人,是不是他行善的舉動,就會玷污慈善業的高尚,會損害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難道因為捐助者不是德蘭修女和比爾·蓋茨,而是可能有道德瑕疵的陳發樹,這個被捐助的貧困學生,就無法沐浴德蘭修女和比爾·蓋茨的愛與關懷,而會受到陳發樹的道德污染?
其實,無論出自善心或私心,行善者是完人、俗人或者罪人、惡人,善舉本身對這個社會的正面意義和價值,都不會被折損。這就好比無論出自怎樣的目的皈依宗教,都不會玷污宗教的純潔性。在宗教面前,無論你是受難的人、受冤的人、曾經作惡的人、幻想贖罪的人,一旦你選擇真心站在神的面前,就是對這種信仰的認同和服從,都是對這種信仰的加固和補充。
慈善也是同樣,行動比目的重要,結果比動機重要。只要能夠改善我們的社會,扶持需要幫助者,這就實現了慈善的本質,都是對慈善這一文明社會產物的貢獻。因此,本質上,陳發樹做慈善與德蘭修女、比爾·蓋茨做慈善,只有量級和方式的區別,沒有高下貴賤之分。對在“新華都慈善基金會”成立儀式上獲得捐贈的孩子們而言,這筆錢是來自比爾·蓋茨還是陳發樹,并不重要。這筆錢是83億元股票還是830元人民幣,也不是重點。
一旦財產捐出做慈善用,這些財富就不再屬于捐贈者本人。即便陳本人最后確實被查明拖欠或逃避稅款,那就遵循法律法規,以其所剩的個人財產補清欠款和罰款就好。這并不影響已經合法獲批成立的“新華都慈善基金”。無論是陳過去的道德瑕疵,或者現在行善隱藏的私心,或者未來行為不端,都不足以折損這筆巨額慈善基金對社會的意義。他若作惡,讓法律去懲罰;他既行善,讓社會來吸納。
其實,這家超級民間慈善基金的成立,對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還有更多意義。中國的慈善事業向來以官辦、官管為主,對于民間自發而獨立的慈善行為,甚少空間和法律依據。而民間慈善的發展,也因時間短且受限于官方而問題多多,普遍存在的問題是,運作混亂、效率低下、浪費嚴重,許多善款打了水漂。而隨著中國民間富豪數量的增長、個人財富的積累,巨額財富獨立自主行善的沖動越來越強。如果陳發樹此番善舉,能同時促使官方與輿論對中國民間慈善行為的運作方式、運作效率、運作效果有極大的推動和促進,那才是善莫大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