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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企新聞發言人如何引導公眾輿論
    導語:信息不公開造成了民眾對央企的質疑,信息公開很可能招來民眾的進一步圍攻。

    讀者:飛沙

    2009年9月3日

    經濟觀察網編輯

    國資委副主任黃丹華8月31日表示,國資委將指導央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聞發布制度建設工作,包括設立新聞發言人以及相應的新聞發布機構等。黃丹華坦言,如何正確而有效地引導輿論,已經是當前央企“宣傳思想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之前幾個月里,我一直在關注央企的新聞,不少央企“負面新聞”纏身。比如中石油被曝“天價吊燈”事件、涉嫌用20億團購豪宅等。央企面對如此兇猛的公眾輿論大有陣腳凌亂的狼狽相。

    央企的總管家國資委強勢推出央企發言人制度,欲加強對公眾的“思想宣傳引導”,可謂用心良苦。在日益開放的現代社會,引進新聞發言人,加強信息公開透明,民眾有一個比較可信的官方信息發布平臺,本是一個中性的保障信息有效傳導的機制。為何卻引起了網友的大肆譏諷呢?

    假設一下:如果大型民營企業設置發言人對外信息發布,會不會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呢?民眾有可能對這樣一個新生事物進行關注,估計不會對此有何譏諷意味。為何?民營企業的老板是私人的,具有明確的法人實體,民營企業只要不做傷天害理的事,能夠承擔相應社會責任。民眾大可不必操這份閑心。

    央企不然。央企是國有企業,企業效益歸全民所有。長久以來,很多國有企業由于體制約束瀕臨破產,國資委加強調整重組,抓大放小,進行政企分離,逐步建立現代企業治理制度。近年來,中央企業調整重組步伐明顯加快,已從2003年的196家調整到136家,催生了很多行業巨頭,獲得了豐厚的壟斷利潤。

    2007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會同國資委制定發布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對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稅后利潤收取比例作出規定。 明文規定,央企稅后利潤最高上繳比例10%。也就是說有90%的利潤跟央企的所有者—民眾無關。

    央企如何使用留存利潤呢?如果進行企業投資,擴大生產,加大創新力度,民眾心理或許稍微有些安慰。如果建設豪華行政大樓,比如天價吊燈門,民眾就會口誅筆伐。如果對職工發放高額補貼,譬如中石油團購門,民眾就會譏諷國企搞福利分房。

    國資委推出央企發言人制度,打算平息民眾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誤解,很可能事與愿違。民眾需要的是能夠主動進行信息公開的央企發言人,而不是在民眾爆料后,才不得不遮遮掩掩,顧左右而言它的擅長外交詞令的發言人。

    信息不公開造成了民眾對央企的質疑,信息公開很可能招來民眾的進一步圍攻。只要民眾作為國有資產的所有人的權利得不到有效實施,民眾對央企的譏諷就不會停止?!耙龑癖娸浾摗边@種提法本身就是對民眾股東身份的有意疏忽。

    相信不久的將來,民眾股東身份將得到尊重,一旦公眾質疑,立刻啟動聽證程序,直接問訊央企負責人,央企的管理者就是央企的發言人。那時,信息透明公開將有效“引導公眾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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