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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于水事的N種可能
    導語:赤峰的水污染事件,這到底是市場失靈,還是政府失靈,還是更為可怕的雙重失靈?

    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蘇琦 乍看之下,赤峰的水污染事件似乎坐實了一些人們關于 “市場失靈”的成見——出事的自來水公司果然是家民企,看來公用事業民營化果然是靠不住的。

    若再將其與全國范圍內水價的“漲”聲一片掛起鉤來,那更是群情洶洶:凡是水價要漲的地方,自來水業務必然已被外資或民資把持,這些惟利是圖的市場主體從來都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民眾利益之上的,因此總是以漲價為能事??傊?,將自來水這樣的公用事業市場化,所招致的結果要么是服務沒有保障,要么是價格昂貴得出奇,而最差的結果則是花大價錢買劣質服務——好在各地的自來水公司此前經營狀態普遍不佳,否則有關各方還要被扣上 “將重大國資利益私相授受”的大帽子。

    循此邏輯,必然會得到如下結論,那就是像自來水這樣的公用事業萬萬不可讓與社會資本來經營,無論其是外資或民資,最好還是由政府下屬的企業來辦。

    這自然是一個聽上去令人安心的辦法,然而赤峰的供水為何未能在這條看似穩妥的老路上演繹開來呢?為何非要去搞什么市場化自討苦吃呢?

    隨著更多的事實被展現,赤峰水事故的尷尬前傳也逐漸清晰起來:赤峰新城開辟之初,政府下屬的自來水公司以多年虧損為由表示無法為其提供自來水服務,政府不得已才另覓他才,據說也是談了許多家公司才找到愿意接盤者。

    有了這層背景,對赤峰水事的詮釋就有了更豐富的可能。它首先對“政府操盤、一抓就靈”有了一種去魅的作用,原來政府下屬企業也會出現力有未逮的狀況。接下來既然求助于市場,那么對來自市場者資質的甄別,以及實際運行的監管,就成為政府部門責無旁貸之事。從這個意義上講,赤峰水事故就不能僅僅被視為民企的過失,它至少也凸顯出相應程度的政府失職。

    然而這么說并不能令反市場派心服口服。在他們看來,政府下屬公用事業單位力有未逮的根源是政府投入不足。只要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包括水務在內的所有公用事業面臨的難題都能迎刃而解——北京的公交事業不就是在走了市場化和民營化的“彎路”之后,由政府再度全面接手,又投入數十億巨資,讓百姓充分享受到廉價公交的實惠了嗎?

    如此邏輯的好處是可以刪繁就簡,把公用事業的問題簡化為財政投入的問題。那些財政吃緊的地方注定是不幸的,它們要么必須咬緊牙關忍受因投入不足而導致的服務不足,要么將面對因引入市場力量而似乎必將伴隨而來的高風險與高價格。

    然而那些財政富足地方的人們果然如此幸運嗎?在將公用事業問題簡化為財政投入問題的過程中,一個爭執已久的陳年辯局依然揮之不去:財政投入難道是免費的午餐,而不是取自百姓的稅收嗎?使用這一投入的政府下屬單位的運營效率,會比來自市場的公司效率更高嗎?用交稅的形式補貼自來水公司以“享受”低水價,比成本透明基礎上的水價相對提高相比更為可取嗎?

    說到底,是什么使我們享受高效率、高透明度、低成本、低風險的公用事業的愿望屢屢受挫呢?市場的高效與政府的有效監管為什么似乎永遠不能兼得呢?這到底是市場失靈,還是政府失靈,還是更為可怕的雙重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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