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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風:開發區模式適合文化產業嗎
    導語:政府、包括專家都不可能設計出適合于一個地方的產業結構。從根本上說,合理的產業結構只能是市場運行的自然產物,而不可能由人們事先設計。

    各地、各級政府都在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最近深圳市也卷入這一浪潮,籌劃建立國家級的創意產業園區。該園區將按照“企業運作、政府支持、行業集中、功能完善”的基本原則運作,以匯集大批文化和科技相結合的企業,進行產學研共同組織模式,實現飛躍式發展。

    如果說中國政府過去二十年對于發展經濟有什么經驗的話,那就有一條:只要政府認定了某個產業具有優勢,就會轟轟烈烈地辦一個開發區或產業園區。從經濟學角度看,企業家本身經常會產生一種聚集的沖動,產業聚集可以形成規模效應,確實可能帶來效率。國外也因此形成了一些產業聚集區。甚至可以說,市鎮、城市就是因此形成的。不過,中國之形成世界上最多也最繁榮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經濟,不只是經濟邏輯的結果,更多是政府操控的產物。

    由此形成的開發區、產業園區,不乏失敗例證。眾多開發區、產業園區通常是在產業最繁榮的時候上馬的,但其投入之日也正是產業衰落之時。同時,開發區、產業園區的產業聚集,經常不過是假象,很多投資人僅僅是為了獲得政府的優惠而進駐,這類企業很容易失敗。為避免失敗命運,有門路的企業經常會選擇另類經營方式,從而使開發區變質:大學城變成商品房開發區,高科技企業則在開發區內大肆開發房地產項目。

    目前各地籌建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發生變質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為,文化創意產業雖然是產業,但它更多地依賴個體的創造性和小團隊的合作,而不像一般加工業那樣依賴規模效應。創造性文化產業活動也有賴于日常社會的刺激,孤零零的產業園區果真適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嗎?一旦進駐,而無利可圖,除了賺文化之外的錢,還能有什么辦法?

    因此,以開發區、產業園區的方式推動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的做法,究竟利弊如何,需要仔細考量。兩百多年前的亞當·斯密早就從理論上論證了,政府扶持特定產業發展,結果不會好。

    政府以為自己能夠發現優勢產業,從而采取扶持政策,推動該產業在本地的發展,從而帶動經濟增長。然而,這一想法通常被事實證明只是幻想而已。因為,政府、包括專家都不可能設計出適合于一個地方的產業結構。從根本上說,合理的產業結構只能是市場運行的自然產物,而不可能由人們事先設計。

    有官員、專家論證深圳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理由是,過去二十年間,深圳以加大投入、無限消耗資源為特征的傳統經濟增長模式難以為繼,已經出現了土地、水、環境等方面的危機。深圳要保持更好更快的發展,就只能改變經濟結構,發展低消耗、高產出的文化創意產業。

    然而,他們可能忘記了,今天走向沒落的傳統經濟增長模式,正是他們當初大力扶持的結果。如果政府不采取特別傾斜的產業政策,那些有前途的產業自然有人投資。當然,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特定的資源、知識優勢,這些,再加上種種偶然因素,可能推動城市形成某些優勢產業。但這種優勢不可能形成某個產業獨大的局面。只有中國的各級政府,才有能力造成這種局面。因為,各級政府可以采取諸多優惠政策,這種優惠政策完全可以誘導企業家作出在三年、五年后顯得十分荒唐的決定。它也必然導致該地產業結構僵化,結構調整的成本過大,替代性產業缺乏成長機會。

    完全可以斷言:假定政府當初沒有制定廣泛的優惠政策,設立名目繁多的開發區、產業園區,那么,像深圳及其他地方的產業結構就不會像現在這樣不合理,產業調整的成本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大。同樣可以斷言:現在政府熱衷于建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其結果也未必能好到哪去。

    如果政府真心幫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減少相關管制就足夠了。一個自由的城市就是最好的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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