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社論 北京私家車限行措施到本月10日結束,這項臨時性管制政策是否會長期化,各方還在爭論。不過從有關方面公布的調查數據來看,限行不僅得到了廣泛的民意支持,還使城市居民獲得了切實的好處。官方的傾向性意見不言而喻。
去年北京市出臺限行政策時,本報曾明確提出,這項私家車限行政策應該緩行。我們以為,有必要辨析新政所涉及的法理和程序公正。即使出于某種公共利益的考慮,政府也無權以一紙通告限制私家車主“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我們現在依然認為,在上述問題得到澄清與解決之前,無論有關方面給出多少理由,北京私家車限行還是應該緩行。
的確,官方給出的調查數據表明,限行期間,北京擁堵路段和時間都大幅度縮減,空氣質量也呈明顯好轉趨勢。兩項民意調查的數據顯示,大約90%的人支持未來繼續實行限行措施,即使有車人的支持率也達到了80%以上。這似乎足以支持北京市延續這項臨時性政策了,但是我們認為還不夠。
理由很簡單,這項政策所涉及的法理和程序公正,從始至今都沒有得到真正的體現。距離臨時限行政策到期只有一周的時間,動議過的聽證會似乎也不再有人提起。在這個時候公布相關調查數據,要做的只是為自己辯護——政府已經有足夠的民意可以繼續這項政策。
政府應該聽取民意,政策應該反映民意。這沒有錯。問題在于,有關方面以自己對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的解釋而行使限行權力,已經侵害了私人財產權。如果在這項臨時性政策即將到期之時,以公眾贊同符合民意為由,使這項政策長期化,可能無益于真正的法治。
實際上,沒有對私權利的尊重就很難界定真正的公共利益。私家車主有開車上路的權利——交通擁堵并非開車人的錯,不開車的人同樣也有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這些訴求在某個層面都代表了公眾利益??梢哉f限制數百萬私家車主的權利,就真的支持了公眾利益嗎?
且不說在面對私權利的時候,政府并不天然地代表公眾利益,即使這種限制符合某種公眾利益,也不表示其正當與合法。這種時候,程序公正尤其重要。有官員曾以房屋為例說明,“任何的權利只要依據法律都可以受到限制,更何況車主只是限制一天的使用權?!边@位官員說得沒錯,政府需要依法行事,任何限制都需要通過特定的法定程序,即使只是限制一天的私家車使用權。
所以問題的根本不在于要不要限行。即使政府確信限行是解決交通問題和減輕排放的好辦法,即使民意確實體現了對此的高度支持,也應該將相關動議提交立法機關審議,因為這已經超出了行政部門的權限,沒有得到人大的充分討論和授權就不可以付諸實踐。但這項舉措從開始忽視了這一點,現在也仍然沒有這樣做。
在一項政策可能涉及諸多利益方,影響到私權利的行使的時候,就不能僅僅依據自己的判斷下結論,或者以某種民意為理由替代法律作出裁決,而忽視對法律本身和程序公正的尊重。在這方面北京市理應成為表率,我們一再主張私家車限行應該緩行,正是基于這樣一種考慮,如果限行可以不顧及法律和程序正義,并且可以成為行政的合理邏輯,我們未來遇到的問題,可能就不僅僅是少開一天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