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鄭杰 趙曉菲 3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住房保障問題”專題記者會上表示,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要新增解決260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其中70%左右要通過政府提供的實物的房子,其余部分通過租金補貼來解決。
據原建設部、民政部2005年的調查,全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約有1000萬戶,到2008年底,通過新建、購置廉租住房以及棚戶區改造等方式,以實物方式解決了250多萬戶的住房困難。累計發放租賃補貼達到229萬戶,基本上實現了國務院關于到2008年底對申請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難戶做到應保盡保的目標.
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適當提高了對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準,明確這項資金用于租賃補貼開支后有結余的,可以用于購買、改建或者租賃廉租房支出。同時出臺了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的資金支持政策,明確了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信貸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完善了住房保障的準入和退出機制.
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爭取用三年時間,解決75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24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困難問題,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范圍。2008年,全國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投入300多億元,全國在建的廉租住房63萬套。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要新增解決260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其中70%左右要通過政府提供的實物的房子來解決,其余部分仍然通過租金補貼.
第一是資金保證。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資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包括使用公積金增值收益,也包括土地出讓金不低于10%用于這項事業。2009年中央加大了對財政困難地區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資金投入。今年中央財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總的資金投入將達到330億元,中央代地方增發的國債資金也作為地方的配套資金,補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第二是土地供應保證。國土資源部去年已經專門下發了文件,對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建設的土地,要實行及時的供給、及時的劃撥.
第三,采取多種渠道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地方在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時候,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為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就業和生活提供便利.
第四,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堅持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另外,廉租住房建設在選址的時候盡可能選在公共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段、比較成熟的生活區域.
第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要嚴格地按照工程建設程序和國家相關的質量標準來保證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