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特別報道:兩千年重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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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3200人的國有控股公司,居然人均收入百萬之巨。2008年的中國股市,給大多數股民的,是套牢,是虧本,可謂名副其實的熊年。就是在這個大熊市里,中國最大的券商國泰君安,計提的薪酬及福利費用高達32億元。
對此,中央電視臺發問:“國不泰,君何安”?
類似這樣的國企待遇很多。據CCTV《第一時間》報道,2007年3月上海市盧灣區環衛局招聘30名清潔工,一下子竟然招來了100多人,其中不乏大專生和本科生。工作不好找當然也是個因素,但更重要的,無疑還是招聘方開出的優厚待遇:工作第三年,單位繳納四金,每月實得1800元,并享受國企待遇,工資每年遞增8%到10%。
國企待遇到底是個什么待遇?沒有官方的認定,表現出來的,至多也就是“圈里人”不經意就流露出的那么一種優越感。國有企業尤其是一些國有壟斷背景的企業,高工資高福利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與非國有經濟體相比,國企是不用向出資人上繳紅利的。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前,國家和國營企業的分配關系主要體現為企業向國家上交利潤。1984年10月1日,全面實施“以稅代利”,即中國稅制上的重大變革——利改稅。
國企的優惠
“利改稅”的核心是把國營企業向國家上交的“利潤”改為繳納“稅金”,1984年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國營大中型企業稅率55%,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用八級超額累進稅率,從10%直至55%。
盡管現在看來,這個稅率是相當地高,但比起上繳利潤來說,企業終究還能夠有所留成,國有企業的當家人,第一次有了非生產需要花錢的權力。
“我們在食堂吃飯是不交伙食費的,但要糧票?!币晃辉缫淹诵莸霓r業銀行員工回憶。當時農行還屬于半事業半企業單位,員工大部分都有國家干部的身份,工資也是按照行政級別定的。
利改稅最大的好處就是革除了國企大鍋飯弊端,但在初次分配上的不公也凸顯出來。利改稅后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在一個稅率尺量下,貌似公平。但是,仔細深究一下,會發覺并非如此。
國有企業的利潤怎么來的?一個是壟斷高價的超額利潤,一個是要素基價的壟斷租金。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徐滇慶這樣大聲疾呼。
石油、金屬、有色金屬,這是國企扎堆的幾個行業,國家把天然資源授予這些國有企業,而只象征性的收取非常少的資源稅或者資源使用費。
國企利潤全額上繳,等于也就是國家財政的收入,在財政這一個鍋里,付出的成本多寡還不重要,但企業支配大部分的利潤,等于就是全民資源讓少部分人享用,“國企優待”應運而生。
全民補空
財政部初步核算,2008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5.42萬億元,占財政收入的比例高達95%,而在利改稅以前,由于占國民經濟主導成分的國有企業只繳利潤不納稅,國家財政收入的相當比重還是非稅收入。
從理論上講,利改稅應該放緩國家的財政收入,因為有一部分原本進入財政的利潤被企業留存了,但利改稅那幾年的財政收入數據,讓人詫異。1983、1984、1985這3年,全國財政收入分別為1367億元、643億元、2005億元,增幅12.75%、20.18%、22.03%。
數字很枯燥,但折射出一種現狀事實,稅收負擔并不是企業全部負擔,政府參與企業剩余價值分配的方式也不僅僅是稅收這一種方式,還包括各種形式的收費、攤派以及政府職能轉移而轉嫁給企業的額外負擔。
顯然,唯獨只有一種合理的解釋是,利改稅國企留存部分利潤產生的財收虧空,靠面向全社會的各種收費迅速補平。
費比稅多多了。難怪不只一位企業主發出這樣的感慨。而這,還不包括并沒有進入國庫的諸多行政事業性收費。
如果說一個企業不向所有者交利潤,如何體現所有者權益?國有經濟即全民所有制經濟,顧名思義就是全體人民的。國有企業盈利不上繳,等于沒有充實我們的國庫,財政的二次分配沒有包含這個部分,那么我們為什么要辦國有企業?
10%飽受質疑
國有企業全民所有,不是一少部分人的利益專享,“國企待遇”該休矣。
“不同行業企業之間國企利潤水平差異較大,影響社會公平?!鄙踔吝B財政部官員也這樣對外聲稱。2008年開始,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意味著國企上繳利潤之門逐漸開啟。
財政部會同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明確,應交利潤的比例,區別不同行業,分三類執行:第一類為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型特征的企業,上交比例為10%;第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企業,上交比例為5%;第三類為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企業,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
資源型特征的企業其實就是壟斷企業,利潤上繳比例定為10%有沒有理論根據?國家出臺政策時并沒有說明,而經濟學家更傾向于認為這“只能說是利益妥協,折衷的結果”。
2008年,國有企業實現利潤1.18萬億元,其中中央企業7000億元左右,同比均下降了30%以上。除了經濟形勢的客觀因素,其中有沒有其他的主觀因素呢?
人均百萬“績效”引發眾怒之后,國泰君安急于撇清自己優厚的“國企待遇”,表白是“按照董事會通過的薪酬方案計提的”,按他們的說法是“不一定發”。果真不發的話,巨額計提豈不是存在操縱利潤的嫌疑?
利改稅后,2008年開始央企按比例上繳利潤;2008年央企利潤大幅下滑。巧合的是被全球經濟危機的烏云完全遮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