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王畢強 1月2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表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在去年已經形成,將在較短的時間內發布實施。中央允許地方政府一次性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項社會保險費的費率,但不允許降低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
尹成基表示,2009年人保部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重點是制定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設計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及經辦流程,制定實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
全面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做好大學生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基本解決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推進解決老工傷問題。
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爭取年底前覆蓋全國10%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繼續推進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工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等各項試點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無工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切實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加大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力度,力爭今年底在全國基本建立省級統籌制度。提高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統籌層次,逐步實現地市級統籌,建立省級調劑制度。
尹成基表示,2008年社會保險擴面征繳計劃超額完成。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到21890萬人、31698萬人、12400萬人、13810萬人和9181萬人,分別比上年底增加1753萬人、9387萬人、755萬人、1637萬人和1406萬人。全年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13808億元,比上年增加2996億元,增長27.7%。
尹成基表示,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嚴峻挑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在一定階段內一次性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項社會保險費率以及階段性緩繳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費、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并要求各地執行時不得降低現有的社會保險待遇,不得出現基金缺口。通過減輕企業負擔鼓勵企業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實現保就業、保增長、保穩定的目標。
尹成基表示,這樣做主要是考慮這四項社會保險基金在前幾年的征繳情況比較好,基金比較充裕,有條件在一定時期內適當降低費率。
至于為什么不允許養老保險降低費率,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考慮:一是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支付壓力較大。 中央財政每年需對中西部地區通過轉移支付給予支持,以保證當期的發放。
二是今年還要進一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目前這項工作正在推進,要求各地在春節前把提高的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這也會增加社會保險基金特別是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
三是養老保險的長期支付壓力較大?,F在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的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通過實施新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解決計劃經濟體制下大量退休人員的待遇保障問題,應該說這個壓力還是很大的。
同時,作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需要具備可持續性,現在我們正在開展擴大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試點,就是要實現養老保險的部分積累,達到制度設計的最終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