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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在懼怕和妨礙農地流轉
    導語:克服恐懼的阻力就是恐懼自身,人們庫富了糧食安全和無地流民問題的歷史恐懼之后,就可以深入剖析妨礙土地流轉的利益性阻力來自何方了

    《投資者報》特約撰稿人:蘇琦

    農地流轉并不是一個含義特別確切的概念。它到底是指基本農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還是指農村建設用地的流轉,或是指農村建設用地流轉為城市用地,至今并無定論。不同的利益群體站在不同的利益臺階上,免不了斷章取義、各取所需。

    因此,泛泛而談農地流轉的合法性與否及其途徑,并無太多現實意義,甚至有隔靴搔癢之嫌。我們需要先找出哪一種形式的流轉最令人向往,也最令人膽戰心驚,方能找出我們對農地流轉心存畏懼的心理病根。

    曖昧的農地流轉

    如果農地流轉意味著農用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則不待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確認,各地早已風行多年,否則便無法解釋為何大批農民進城務工后,我國糧食產量能大體維系不墜的現象。農民拋在身后的土地,除了一部分由留守的老幼婦孺勉力維持外,其余大多通過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租給種糧大戶。

    事實上,就連農村建設用地的流轉,雖然尚未被公開在中央層面“除罪”,也早已在廣東、江浙等地推進多年,否則便難以言明那些鱗次櫛比、在金融風暴前幾乎徹夜通明的工廠區的來歷。此流轉中,有多少建設用地來自農地,這些農地如何變更了性質,都是一本“糊涂賬”。當然,對于這本在更高層級政府和外人眼中的“糊涂賬”,當地基層政權組織、村民和前來租地辦廠的工廠主等利益相關方都心知肚明。

    只要經濟形勢持續向好,工廠主有錢可賺,且能為村民提供持續不斷的租金收入,大家便皆大歡喜。在更理想的情形下,甚至能解決部分村民的就業,還可通過為工廠的農民工提供出租房獲得相當可觀的收入,至于其他相關服務業更不在話下。這也解釋了為什么珠三角和長三角間的村鎮繁榮興旺,沒有北方城市間那些蕭條的小村鎮所呈現出的“大樹底下不長草”的落寞景象。

    無論農地被改變性質,還是被集中起來對外出租,農民都不覺得自己那數十年不變的承包經營權被侵犯了。

    至少近年來,在農村土地問題引發的糾紛中,因土地流轉產生的紛擾不在其列,除非村集體明目張膽的謀私利,且損害了村民利益。因為農民很清楚這筆賬的算法:耕種土地幾十年的收成,比不上改變用途后幾年的租金分紅及相關收益。

    當然,一旦遇到急景凋年,如當下的金融危機,故事的寫法便可能會急轉直下。工廠主可能會不辭而別,為期20年的租約也可能中途廢止,已變成工廠用地的土地很難再被用來耕種打糧……最要命的是,這種被工廠主惡意逃廢的合同顯然無法去申請“依法保護”,因為這種行徑本身就是違法的。

    即便如此,農民仍覺得,與其讓自己的土地被合法地以青苗補償形式國有化,不如將自己的承包經營權拱手出讓,主動與自己名義上的東家聯手將之再集體化。即便始亂終棄,這過程中謀取的利益要比青苗補償高很多倍。

    至此,農地流轉的曖昧與尷尬盡顯無遺。土地承包權流轉已被扶正,但鄉民從未甘之如飴,谷賤傷農也罷,生產物資價格上漲過快也罷,總之種地現在就不是一個令人向往的事,規?;N地也是如此;而鄉民甘之如飴的農村建設用地流轉,則處于妾身身份未明的曖昧與尷尬之中;至于利潤最豐厚、鄉民最向往的農村建設用地流轉為城市用地,則最為有關部門和三農學者忌諱。這些人打著保護農民切身利益的旗幟,此前卻令農民、村集體和購房者三贏的小產權房被禁,展現了何為真正意義上的農地流轉,及人們“畏懼”此種農地流轉的居心。

    當然,考慮到這一議題的高度政治敏感性,不妨先就反農地流轉派舉出的幾個理由——抑或恐懼的病灶——進行一番論證,其中最能令農地流轉派背負道德原罪的,莫過于糧食安全問題和土地會兼并及其后的流民問題。

    若這兩個問題不能妥善解決,就會使其成為反農地流轉派的致命利器。然而,其之所以最具殺傷力,并非因為它的前瞻性,而恰恰因為它是向后看的——借勾起中國人心中最談虎色變的大饑荒與流民起義的恐怖歷史記憶,試圖阻止人們發揮在變革中克服歷史頑疾的能動性。

    糧食安全的迷思

    在那些認為農地流轉會導致糧食安全問題的人們心中,有兩個前提是不言自明的。其一,農民人數減少會導致糧食減產;其二,土地流轉導致的基本農田減少,會直接導致糧食減產。

    認為有必要保持一定數量的農民,從而維持工、農業的相對“平衡”,保障本國的糧食供應的思維,在西方社會工業化初期曾出現過。這種被哈耶克稱為“戰時體制思維”的農業政策導向,后來被工業化國家紛紛擯棄。

    科技的進步、國際糧食市場的建立和交通方式的進步帶來了物流業的勃興,令糧食這個可再生物的易得性大大提高。此后發達國家所面臨的不是糧食短缺問題,而是人均糧食消耗量增長到一定階段后出現的需求無彈性。

    在此情形下,若農業部門就業人數不減,就會面臨收入停滯不前的風險。因此,減少農民數量,不僅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構性要求,也是農業部門自身的迫切需求。

    現代社會中,認為糧食產量與種地人數多寡有關,在經濟學意義上已是笑談。改革開放30年來,農民人數一路減少,糧食產量大幅上升后穩定維系在一個水平線上,即為明證??紤]到中國人多地少的長期現實,不斷減少農業從業人員,才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至于土地流轉導致基本農田減少與糧食減產的問題,情形相對復雜一些。毋庸置疑,土地流轉肯定會導致基本農田減少,但除了這點能確認,其余的相關問題都充滿不確定性。

    比如,農田總量減少到什么程度,便不會再被農田單產的提高所對沖?土地紅線是由此而確定的嗎?除了田畝數目和單產的考慮,有沒有考慮到諸如流通體系的順暢程度、農民種糧積極性、國際市場糧食供應等諸多變量?在紅線之內,那些因農民無種糧積極性而導致的拋荒,是否該被扣除?

    再如,如果真的放開土地流轉,會導致農地面積急劇縮減嗎?難道會出現“省省廣深珠,處處蘇錫?!钡木跋髥??如果我國有著這樣被壓抑的城市化動力,為何內需如此疲弱,在中央地方多番利好政策刺激下依然不舉?

    事實上,導致農業用地減少的原因不僅僅是工業和城市用地的增加,各地政府為政績搞的“面子工程”,更是侵占基本農田的罪魁禍首。而他們之所以輕易得手,恰是因為正常的土地流轉市場匱乏。

    一個沒有公開交易的場所,沒有市場定價機制,交易過程及結果不透明的土地轉手過程,不能土地流轉,而只能被視為官家對百姓的強取豪奪。也因此,在現有的政治框架下,守住這樣那樣的紅線談何容易,而為落實這樣的目標,有關部門只能依靠反腐戰役中功能發揮盡至的功能性框架,其成效如何,不問已知。

    最令反農地流轉派郁悶的是,在農地流轉最發達的珠三角和長三角,面臨農業人口與農業用地雙減少,居然成為中國最不擔心糧食問題的地區,那里居然還成為中國糧食走私出口的漏斗,而沒有出現就地搶糧的局面。

    在充分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后,珠三角和長三角終于一舉擺脫了靠天吃飯的局面。不僅不必依賴所在區域的糧食收成,還敢對來自國內其他地區的糧食說“不”,比如他們認為東北的糧食長途奔襲,運輸成本太高,因而導致價格不合適。相比之下,他們寧愿從海路購買越南、泰國的大米。

    這一進口大米的路線,還是清朝康熙年間開辟的。由此可見,我國便充分利用比較優勢和國際市場滿足自己所需。順便可以提出的是,此后成為常態的大米貿易并未因鴉片戰爭而中斷,而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大饑荒,也沒有一次是因為國際糧食禁運所致。

    土地兼并的歷史、想象與現實

    反農地流轉派的另一個利器便是,流轉導致的土地兼并及之后必定會出現的流民現象。暫且不論以主要靠農業解決就業的舊時代政經框架,來分析靠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社會是否妥當,這一論斷本身是否站得住腳也是大可推敲的。

    其主要歷史依據曾被認為屬于主流學派的歷史描述:中國治亂循環的主要樞紐就是土地兼并,一朝立朝之初,土地所有權相對均衡,之后不斷被兼并,無地農民不堪日益窘迫,起而反抗,從而啟動另一輪循環。

    然而,“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這個自井田制被廢除后,便被人口口相傳的歷史景象究竟有幾分是真實?有幾分是想象?近年來海內外經濟史學家合力考證發現,所謂中國傳統社會到王朝后期農地不斷被兼并,可能經不起推敲。

    封建社會前期,地多人少,如漢末仲長統《昌言?損益篇》所言:“今者,土廣民稀,中地未墾?!贝藭r土地兼并沒有必要。而到了封建社會中后期,地少人多的矛盾逐漸發酵,土地成為稀缺品,此時“地寡人眾,惜地如金,雖有豪強,無由兼并”。

    而那些確實發生的較大規模的兼并,與其說是歷史上的普遍現象,不如說是特例,因而反復為人引用。其發生緣由并非因為土地私有制,而要么是皇親國戚憑借政治賜予所得,要么是地方豪強接納那些不堪過高稅賦而帶產投靠的小民所致,總之都不是因為市場化購買形成的較大規模的兼并。

    無論是中國平分家產的繼承制度,還是由于商業資本對土地的競逐而形成的土地賣方市場,都從某種程度上瓦解了土地不斷兼并的驅動力。

    而且那些沒有產權的佃戶,也并非都如想象中的悲慘度日。其所擁有的佃權也就是“田皮權”,在某種意義上是永久的,至少不低于“田骨權”,地主在買下新土地時,必須將原土地上的佃戶一并接收過來,否則將被官家追究。

    而可被繼承、質押、買賣的“田皮權”才是貨真價實的永佃權,在一些區域的土地市場上,其價格與真正的產權“田骨權”同價,比現在的承包經營權實惠得多。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現,只要人們平心靜氣進行仔細考證和推敲,反農地流轉派借助歷史恐怖主義來阻礙農地改革推進的訴求便不會實現??朔謶值淖枇褪强謶肿陨?,人們克服了糧食安全和無地流民問題的歷史恐懼之后,就可以深入剖析妨礙土地流轉的利益性阻力到底來自何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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