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A股2008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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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現任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和金融學教授的許小年博士是一位很個性、敢于直言的學者。
他在2001年提出的“千點論”,最終在2005年成為現實。從當年至今,A股又經歷了一輪超級牛熊轉換,他是怎樣看待市場的變化?怎樣看待監管層的作為?就此,《投資者報》記者日前對他做了專訪。
監管層調控指數誘發暴漲暴跌
《投資者報》:在您看來,2008年的A股單邊下跌是否正常?2006年底至2007年10月的單邊暴漲是否正常?這種暴漲暴跌,與監管層有無關聯?
許小年:如果沒有政府干預,漲、跌都是正常的。暴漲、暴跌雖然和投資者的非理性沖動有關,但非理性預期的根源就是“政策市”,一會兒要“快?!弊儭奥!?,一會兒又大談“堅定信心”,搞得投資者不看經濟、行業和公司的基本面,集體猜測政策風向,集體賭政策,行為高度一致,買的時候全買,賣的時候全賣,結果當然就是暴漲暴跌。
監管層當然應關心市場,但它的責任是根據法律維護市場規則,而不是根據上級指示調控指數。
《投資者報》:從2008年政策出現的頻次看,主要包括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穩定、金融創新等大范疇,如何評價這些政策的出臺時機和效果?
許小年:打擊市場違規違法行為是監管的永恒主題,不存在時機問題,你能說今天市場低迷,打擊違規的政策就暫緩出臺嗎?或者明天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就嚴打嗎?
市場穩定的關鍵是預期的穩定,預期的穩定又要求政策、法規和游戲規則的穩定,如果政策、規則朝令夕改,投資者就無所適從,穩定市場就是一句空話。
金融創新不是政府的事,靠政府創新的結果是沒有創新,因為政府既無創新的激勵,也沒有創新所需的市場信息。
其實現在一般談論的融資、融券、股指期貨、賣空等等,根本就不是什么創新,市場上早就有了,無非是把它們搬到國內來。金融創新要靠市場參與者,靠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歷史上股票是政府的創新嗎?不是,股票這種融資形式是民間的股份公司自己搞出來的。債券也不是政府的創新,是在辦理政府債務的實踐中,銀行摸索出來的。在創新方面,政府應該做的是為創新產品建立基本的市場規則,而不是自己充當創新主體。
《投資者報》:2008年的政策中,管理層明顯言行脫節的至少有兩處:一是主張“維穩”但市場并不穩;二是主張交易制度和產品創新,但是步伐明顯滯后。對此,應如何評價?
許小年:不是言行脫節,而是定位和政策的錯誤?!熬S穩”的本來含義是“穩定市場”,而不是“穩定指數”。在“防止大起大落”的口號下,監管措施的著眼點變成了“防止股票價格大起大落”,結果是越“維”越不穩。
關于創新,前面已說過,政府少管點,交易制度和產品創新就會在市場上涌現出來,政府的職責是及時總結民間的創新,相應建立基本的市場規則和監管框架。這就像中國的農業改革,分田單干是農民的偉大創舉,而不是政府規劃和設計出來的。
當然,政府也要發揮作用,政府的作用就是肯定民間的創新,把它合法化、規范化,但不能取代投資者和金融機構,把自己放在創新主體的位置上,我下命令和方案,你來做創新。實際上,能做出方案的,都是已知產品,根本談不上創新。創新是在未知領域中的突破,不要濫用“創新”這個詞。
資本市場淪為政績指標
《投資者報》:據您觀察,監管層是否已逐漸形成一整套對于資本市場定位、監管和發展的較成熟理念?是否有序推進?
許小年:我們到現在搞不清楚資本市場是干什么的,到現在仍把資本市場當成民生工具,當成政績指標。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監管的首要任務就變成了調控指數,而不是維護市場規則和投資者權利。我國資本市場發展道路上的艱難曲折,追本溯源,都和資本市場的定位混亂有關。資本市場的作用是為資產定價,通過資產價格指導全社會有效配置資金。拜托媒體界的朋友,把這個道理和大家講清楚。
《投資者報》:證監會曾在股改中運用了“定規則、放權利”,讓市場主體相對公平的博弈,結果順利推進;這種決策模式,有無可能在有較強經濟運行規律的資本市場得到推廣?對于現體制下的決策失誤(譬如對“大小非”問題是否缺乏預見性),是否應有可行的責任追究機制?
許小年:監管當局的工作就是定規則,確保規則的執行,其他一概不管?,F在是市場準入也管,機構也管,產品也管,指數也管,嚴重越位。
“大小非”問題突出反映了在我們國家建立市場經濟的困難,市場經濟講究規則、契約、信用,國有股減持付對價,10送3,白送了30%該讓我減持了吧?不行,市場形勢不好,還是不許你減。不讓我減持也行,把那30%退回來也行呀,也不退給你。訂了契約不執行,看著博弈的結果修改博弈規則,相當于悔棋耍賴,投資者和政府一起破壞自己的信用,破壞市場的基礎,這個市場還怎么搞下去呢?
《投資者報》:作為資本市場的一線監管者,證監會對于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等產品推出并無最終決定權,這種情形是否應改變?
許小年:股指期貨、融資融券都是很成熟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早就該推出了,證監會和政府為什么要掌握最終決定權呢?政府只需給出監管要求,沒有必要控制產品和機構的市場準入。
《投資者報》: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下,不同監管部門的訴求和政策有沖突,典型如6月份證監會提出“全力維護市場穩定”,但央行加速緊縮信貸、并一次性提高100基點的準備金,滬指3000點很快失守。對此,是否應改革?怎樣改?
許小年:我再說一遍,“維護市場穩定”不能和“維護指數穩定”劃等號,這是兩回事,市場是否穩定要看投資者對游戲規則是否有信心,對政策的一致性和監管的有效性是否有信心,而不看對指數的信心。經濟下滑,上市公司盈利前景看淡,指數當然會下跌,這和市場穩定有什么關系?只有價格上漲市場才算穩定嗎?
國家經濟的發展必然是多目標的,而且必然是相互沖突的多重目標,比如控制通脹和經濟增長就是兩個很難同時兼顧的目標。就拿燃油定價機制的改革來說吧,價格高了老百姓有怨言,低了煉油廠不干,你怎么協調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