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減稅、漲工資、增加社會福利投入,刺激百姓消費,拉動內需乃至經濟增長,還是只增加政府投資、用政府消費替代居民消費來拉動經濟增長?
在這兩條路徑前,不管是中央政府的4萬億元大單,還是地方政府的18萬億投資計劃,都說明目前中國更傾向于后者。對于前者,國家發改委近日雖然也提出了建議,但總模糊不定,難見具體措施。
今天的中國頗像40年前的日本
中國目前面臨的情況,同上世紀60年代日本所面臨的情況相似。同樣是經濟高速增長二三十年后,進入一個產業瓶頸階段;同樣面臨產能過剩、內需不足、失業壓力增大的困境;同樣面臨著國際資源價格暴漲和本幣升值壓力;同樣是人均GDP達到了2000美元,向消費型社會轉型的關鍵時刻,但日本在當時作出了與今日中國不同的路徑選擇——出臺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日本政府明確承諾,政府公共開支每年增加25%,每年在個人收入調節稅和企業稅上共減稅1000億日元。
這項政策開創了日本的黃金十年,引發了日本國內的一場消費革命。到1967年,日本國民生產總值提前翻一番,國民收入增加了一倍,進而成為了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經濟強國。
而中國在經歷了近30年經濟高速發展之后,經濟總量排行全球第四,而據國家統計局2006年發布的數據,中國勞動力的成本仍然只有發達國家的2%至3%。據中國社會科學院2007年發布的數據,1990年至2005年,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例從53.4%降至41.4%,下降了12%,比1978年則下降了21.9個百分點。
學習日本的富民計劃,可以令中國經濟度過危機、再續輝煌嗎?
“中國現在這個環境很適合做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但是能不能行,不好說?!北本┦袆趧泳止べY處的一位負責人告訴《投資者報》記者說。
在中國,非常明確提出要增加收入的,是2008年10月9日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會議提出,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但是,這也僅是指12年后,讓農民純收入翻番,但是其他職業者卻沒有提到。
此前,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廣東省試圖模仿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出了“工資收入倍增”計劃,但受到了極大爭議,現在正面臨失敗的可能。中國中央政府也早在三四年前就提出了調節收入分配、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制定最低工資標準,出臺新勞動法措施,但由于政出多門,沒有統一規劃和具體目標,收效甚微。
以2005年前后提出的“調節收入分配”為例,2007年時國家發改委公開承認,收入調節不力,行業收入差距、城鄉收入差距都在拉大,分別達到4.8倍和3.2倍。
向日本學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日籍華人孫田夫,決定退休后還是回日本,因為他總是覺得日本的福利和社會保障比現在的中國“更有安全感”。
他告訴《投資者報》記者說,在日本的個稅是25%左右的稅率,看病時自己只需要負擔20%,失業后可以領半年的工資,在福利上與中國相比,“絕對是一個高福利國家,不管收入多少,沒有見到過因為沒錢而不敢去看病的情況?!?
孫田夫在1988年留學日本,畢業后工作了三四年時間就加入了日本國籍,除了工作原因以外,日本當時的高工資、高福利也是吸引力之一。
“其實上世紀50年代,中國不比日本差,拉開差距就在60年代?!敝泄仓醒刖幾g局世界社會主義研究所副所長、瑞安市副市長陳林博士告訴《投資者報》記者說。
上世紀60年代初,日本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除了上述的政府投資增加和大幅度減稅以外,還引入了“最低工資制”,擴展了社會保障計劃,完善養老保險金,提高健康保險付給率,同時降低利息、扶植公債和公司債的債券市場。另外,日本政府陸續制定了,為“增加從事農業者的收入”的《農業基本法》和“推動中小企業的設備現代化和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基本法》。
“日本的社會保障和工資收入提高之時,也正是居民儲蓄率下降之日?!睂O田夫是日本三菱UFJ證券中國首席經濟師,他說,“現在中國政府總是鼓勵大家花錢,但是沒有建立有力的社會保障,人們有后顧之憂?!?/FONT>
正是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讓其國民解決了后顧之憂,從而成為了日本經濟起飛的基礎和轉折點。
瑞安市副市長陳林說,日本上世紀60年代還不如我們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日本上世紀60年代至多相當我們上世紀80到90年代的水平。日本當年的收入倍增計劃,和我們的經濟發展規劃差不多,包括雙重含義,不是純粹的工資,有經濟增長計劃和發展方向。
他說:“我們雖然提出農民增收目標,沒有杠桿和工具,日本的增收計劃則包括大的產業政策,一些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FONT>
但是為什么今天的中國沒有能夠啟動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為什么貧富差距問題嚴重?為什么老百姓仍然高儲蓄低消費,讓政府替自己花錢?陳林告訴《投資者報》記者說,如果一個經濟體增長10%以上經過20至30年,如果國民收入不是過分向有權和有錢人集中的話,那么我們中國大部分老百姓,都會過上人均GDP三四千美元的日子。
目前,中國人均GDP超過了2000美元,是日本的1/37左右。
政府能否讓利于民,正是提高國民收入的關鍵,近年中國財政增幅每年都在20%以上,2007年甚至達到32.4%,而職工工資總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從1991年15.3%下降到了2006年下降到11%,市場經濟成熟國家,分配率普遍都在54%~65%之間,如日本1999年時為54%。
廣東試驗工資倍增
今年7月,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答復有關政協委員提案時表示,廣東省從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劃”等三大計劃,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從2008年開始,廣東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水平翻兩番。
這幾乎就是廣東版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廣東勞動保障廳官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個計劃有充分的依據,比如,廣東工資已經連續7年增速低于全國水平,廣東省一線勞動者工資增長率仍然偏低,甚至個別企業還千方百計壓低工資。
具體措施是,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對國有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進行調控,促進中等收入隊伍擴大。與此同時,政府發布工資指導線,對不同企業的工資增長提出指導意見,作為工資集體協商的基礎?!爸攸c抓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龍頭行業的工資,集體協商,從而影響行業的工資水平?!?/FONT>
消息傳出,一項網上調查顯示,有超過六成的職場網友對“工資倍增計劃”表示很期待,有七成職場網友則更加關注該計劃是否能夠落實執行。
日本當年的收入倍增計劃,是一項龐大的政府工程,除了政府增加福利保障的投入,還有明確的減稅計劃,政府讓利于民,而廣東省的提高工資辦法則僅依賴于組織“工資集體協商”,讓民與商爭利。
上述的北京勞動局官員擔心這樣的工資集體協商難以平等公正,他告訴《投資者報》記者說,中國的特殊國情是簡單勞動力供大于求,就業形勢結構性失衡,市場上是“資強勞弱”,很難公平地談判。
他說,中國現在是和日本當年經濟水平差不多,但是勞動力市場有差異,中國是人口大國,就業是第一位的,平穩是第一位,地區發展嚴重不平衡,勞動力可以說是無限量供應。
廣東版的工資倍增計劃出臺后,反對聲音此起彼伏,有人認為這是變相給公務員漲工資,只有政府工作人員能夠獨享到好處,還有人認為政府沒有拿出減稅等真正的讓利措施,這樣的計劃根本無法真正落實。
廣東的工資倍增計劃,是否能夠堅持推廣和落實下去,現在還沒有下文。
收入快速增長受制政出多門
上述北京市勞動局工資處的官員表示,多年來他們一直有為普通職工增加工資的想法,因為在這兩年不斷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議案和提案,要求給一線職工漲工資。
他說,他們到基層調研,發現職工對工資的情緒很大,很多企業內部管理層和干部的工資漲得很快,但一線職工工資卻多年不漲,而物價不斷上漲,住房教育和醫療等大批開支的增加,一線職工的工資感覺“太低了”。
雖然想給工人漲工資,但勞動局的地位“確實比較尷尬”,一是企業收入分配都自主了,政府沒有什么干預手段;二是即使有辦法調節,但是政出多門難以協調。比如“稅收是個有效的辦法,但是稅收又不在我們這里”。
據他介紹,稅收是個好辦法,尤其在新稅法實行之后,工資合理部分可以列入成本,但是問題是合理部分沒有明確說法,單獨由資方制定也不合適,我們建議集體協商。
據了解,原來中國的工資薪金支出形式分為:計稅工資制、工效掛鉤和自主工資。老稅法規定,外資可以完全將工資列為成本,內資分國有和非國有部分,國企是工效掛鉤,國資委根據企業效益評出工資總額,在這個范圍內列入成本,非國企實行計稅工資制“11520制度”,按2005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960元,合計年11520元,不管你發多少錢,稅務局只認你每年工資11520元,超過部分按33%收計稅工資。
他說,2008年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內外資統一為25%,工資可以納入成本,工資是成本,企業當然愿意縮減成本,增加利潤,加工資的動力不強。工資由市場決定的,中國簡單勞動力過多,就業壓力大,讓老板和工人去協商工資,老板沒有動力。
據他介紹,現在勞動局希望工資和稅收掛鉤,只有協商的工資才能計入成本,不協商的,就區別對待,目前正在向勞動部和北京市反映。
在工資上,國資委制定國企工資、發改委制定調節收入分配計劃、勞動局制定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尚無一個統一部門來實行類似“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方案,甚至至今沒有完整的表達過“收入倍增”問題。
上述勞動局官員說,收入倍增我們以往確實研究過,這是一個國家的系統工程,但是我們的“十一五”規劃中并沒有提到收入倍增計劃的提法,而統計局公布的北京市工資收入增長相當高,前幾年15%左右的增長,最近兩年也還是10%,統計范圍沒有包括農民工,是有限數據。
在現有的政出多門的格局下,收入倍增一旦在國家層面系統提出,甚至還會出現部門攬權,把一件好事變成一些部門權力的不良走向。以北京市的最低工資為例,上述勞動局官員說,北京的最低工資已經從去年的730元漲到了800元,但是其辦法還是1994年制定的,我們一直希望修改。
他說,另外還要從規定層面著手,希望建立最低工資備案制度,現在企業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是不合適的,以后有企業這樣應該到我們這里審批備案,只有特定困難時才能這樣。
“這里涉及行政許可,只能通過法規把權利賦予我們,我們才能去做,要依法行政”。
中國目前羅列了如調節收入分配、實行最低工資、建立財產性收入等諸多措施,但缺乏相互關聯和整體協調。
日本三菱UFJ證券中國首席經濟師孫田夫說,我覺得提高財產性收入現在提出不是很合適,因為現在勞動收入還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和保障時,反而會降低一些人的實際收入,比如,很多人是把消費部分擠出來去炒股的。
他說,現在中國和日本上世紀60年代比,有些達到了,有些沒有達到,比如現在中國的醫療體制就讓人沒有安全感,通常排隊3小時只看3分鐘。
“如果不把教育醫療等保障好,即使中國人的名義工資倍增了,但老百姓可能還是得不到日本當年的那種好處?!彼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