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報》特約專欄作家:龔阿玲
9月底,在上海金寶貝(GYMBOREE)早教中心的理財講座上,我曾做過現場調查,結果發現:一半以上父母會定期給子女零用錢,但也有的父母從不給零用錢,因為不知道該怎么控制,害怕養成孩子亂花錢的習慣。
其實,不拿零用錢的孩子照樣用錢,有研究表明,這些孩子的開銷決不比拿零用錢的孩子少。教育子女理財的最佳途徑就是讓子女有財可理。
我發現,大多數中國父母都是根據孩子的要求和自己的心情隨機給孩子零用錢,比如,5元零食、7元圖書或者10元游戲等。這種做法常常讓孩子覺得可以無限度地從父母手里拿錢,無法培養用錢規劃的概念。另外,如果父母把零用錢的用途都定死了,子女沒有機會選擇,就談不上學習理財了。
給零用錢的目的是教子女如何自律,如何做出負責任的決定。給得太多,自然達不到目的,但給得太緊,又會限制子女作決定的能力,還可能使他們產生逆反心理,將來有了錢亂花一氣。
為了從小培養子女健康的用錢習慣,給子女零用錢可以從小學一年級開始。零用錢給多少,派什么用,父母應當和子女一起商定,這不僅增加了父母跟自己孩子溝通的機會,還可以幫助子女認識到儲蓄的重要。同時,父母還要教育孩子用自己的錢為別人做事,懂得分享的快樂。
零用錢多少可以跟子女的年齡掛鉤,零用錢的用途也要跟孩子的年齡匹配。父母有權不讓孩子購買任何不健康、不安全的東西。除此之外,則不必苛求。如果孩子一下子把錢都用完了,父母決不能施以援手,給予緊急經濟援助。即使“借”錢給孩子,也不可取。
有的家長把給子女多少零用錢,跟子女做多少家務掛鉤,有的家長用錢刺激子女學習。這樣做,可能奏效一時,卻扭曲了親子關系。孩子幫助家里做家務,是孝敬父母的表現,不應該把親情和錢混為一談。除非家里本來需要另外花錢請人來打掃衛生或者清洗汽車,如果孩子愿意做的話,那么可以按照同樣的價錢付給孩子;孩子在學校里成績優異或表現良好,應該從其他人的贊揚中得到滿足,而不應該跟錢聯系在一起。同樣,孩子表現不好,用扣零用錢的辦法加以懲罰,也不可取。除非他損壞了別人的東西,那么,就要責成他賠禮道歉,并用自己的零用錢去賠償損失。
到了小學高年級,父母應該培養孩子儲蓄的習慣。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替孩子開一個銀行存款賬戶,但開戶時需要父母一起簽字。孩子一般不喜歡儲蓄。他們希望立刻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要孩子養成儲蓄的習慣,就要讓他們嘗到儲蓄的甜頭。要允許孩子用儲蓄買喜歡的東西,即使把儲蓄都用完也不要緊。
為了鼓勵孩子儲蓄,家長可以根據孩子的儲蓄額,拿出同等的金額給孩子一起儲蓄。例如,你10歲的女兒看中了一臺2000元的兒童用電腦,決定從每月50元的零用錢里省下30元存起來,你也拿出30元給她一起存起來,這對她會是一種很好的激勵。
孩子很容易從自身的體驗里學到理財的知識、培養規劃的好習慣,這將對他們終身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