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融資融券尚未正式進入試點,但已有業內人士指出:券商開展融券業務時,與客戶之間可能存在博弈關系,如果處理不當會限制融券業務的開展規模,甚至會誘發券商企圖操縱市場。
上海某券商部門負責人告訴《投資者報》記者,券商與客戶之間就融券可能產生博弈的原因,主要是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
這位人士解釋到,如果券商對某只標的股票看漲,單純從收益角度來看,券商希望對投資者融券,因為約定期限后,客戶返回的股票,其二級市場價格是上漲的;但問題在于,融出股票的上漲必然需要客戶追加保證金,否則就會爆倉,這也意味著券商面臨風險。
另一方面,如果對某只標的股票券商是看空的,那么券商是不愿意融出該股票的,因為如果到了約定期限,該股票下跌,那么賣空的客戶是獲益的,券商不用擔心投資者損失帶來的風險,但券商自己將面臨資產減值的尷尬。
根據監管層目前的想法,券商用于融券的股票來自財務報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項。光大證券分析師沈維解釋,盡管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少,不影響當期凈利潤,但按照新會計準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市值減少需要計入資本公積金項目。
而另一家券商人士對《投資者報》記者更明確地指出,如果某只標的股票是該券商包銷而來的,那么券商與客戶之間的博弈將更激烈,券商甚至會有操縱市場的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