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記者 王畢強 黃勇教授最大的愿望是休假。
7月15日,星期二。參加歐盟和某能源主管部門舉辦的研討會,介紹反壟斷相關情況;一天后,美國紐約,在全美律師培訓會上講解今年新加入的中國反壟斷法培訓課程,并與美國紐約大學的著名反壟斷學者進行學術交流。
星期一深夜回到北京。次日參加某部委專題研討會,做反壟斷主題發言。周三中午,黃勇還在北京參加學校的反壟斷科研課題研究,下午已經出現在了杭州。
之后的兩天,黃勇同全國人大、國務院有關官員一起,為某反壟斷執法部門的100多名中央和各地方有關負責人,進行反壟斷相關內容的研討和培訓。
“已經累得不行了”,黃勇說。但他的日程表卻永遠滿滿的。一個星期后,《反壟斷法》就將正式實施,黃勇是持續參與了中國《反壟斷法》和其配套政策的立法工作的法學專家。
這種空中飛人的生活從6月就開始明顯增多。這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的主任,在5天時間里幾乎繞了地球一周。7月,他仍然無法躲避這種生活。
找他的不僅有國際機構、國內的政府和機構,來自企業的電話也會在任何一個時間打進來。這些企業來自各個行業,各個國家?!艾F在這些外企關注的問題更具體了,更結合自身的業務”,黃勇說,這些公司會關心法律出臺以后對他們的影響,以及如何在法律條文上進行應對,使他們不會受到《反壟斷法》違法的調查和起訴。
這部被稱為“經濟憲法”的法律將在今年8月1日實施。不過,法律界人士多半認為,全文僅57條的《反壟斷法》規定得太過原則和抽象,很多具體執行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重要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實施細則加以明確。
這距離法律在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差不多已經過去了12個月。幾乎所有人都在等待。不過至今還沒有一部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發布,官方甚至沒有披露究竟哪些部委可能成為法律規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
這多少讓這部法律多了幾分神秘色彩。而不斷從各種渠道傳出的某企業可能成為首個被告的消息,讓那些大公司無所適從卻又心存疑慮。GE、微軟、利樂、英特爾等大型跨國公司因此成了各種官方與非官方反壟斷論壇、研討會的???。一些跨國公司還會通過各種渠道,向各個可能成為反壟斷執法機構的部委打聽情況。
這讓黃勇這樣的專家分身乏術。而一些律師事務所也門庭若市。在北京設有代表處的,世界排名前50名的國外律師事務所中,絕大多數都設立了反壟斷業務。英國富而德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反壟斷、競爭和貿易部首席顧問韓亮律師說,從2007年8月中國通過《反壟斷法》到現在,不到一年時間,代表處反壟斷的業務量增加了一倍多,“反壟斷部門的人員編制增加了3倍以上?!?
富而德在歐盟反壟斷業務排名第一。自2003年中國頒布《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開始對外資并購實施反壟斷審查以來,中國第一件涉及跨國公司的反壟斷經營者集中申報,就是由富而德做的法律代理。
韓亮說,富而德北京代表處反壟斷部門的律師差不多現在每天都要加班,并經常要在深夜同國外的客戶進行電話會議。
由于反壟斷屬于高端業務,目前中國的反壟斷業務大多被外國律師事務所包攬。但國內的一些大型律師事務所也不愿意放棄這個新興業務。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達律師估計,2008年反壟斷業務將有爆炸式增長。但他說,真正有能力做反壟斷業務的律師事務所估計只有50家左右。
不過,即使如黃勇和那些大律師也不能回答所有的問題,因為沒有人知道答案。比如:在《反壟斷法》13條中,對壟斷協議中有一個兜底條款:“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這些其他壟斷協議到底是指什么;在并購審查中最重要的標準營業額怎么計算,哪些是需要計算在內的;控制權的標準等,這些都還留有懸念。
黃勇接觸的那些外企都希望提高 《反壟斷法》的確定性,希望中國在未來出臺的細則和執法中,能使法律所規定的條文更加細化和明確。他們認為,這樣對企業的經營活動有更清晰的示范作用。
黃勇發現不光是企業,律師們也對《反壟斷法》有很多的疑惑。歐美各國已經有了各自的比較完善和詳細的反壟斷法律法規,對企業壟斷行為的懲罰措施大多比較嚴格。因此,大型外企會重視中國的《反壟斷法》,也會擔心執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他們最關注這部法律對他們商業行為的影響。黃勇說,在《反壟斷法》通過之前,這些外企更關心法律出臺的背景、其價值取向與西方有什么不同等原則性問題。但是現在,成立合資企業究竟是涉及到并購還是壟斷協議;他們在中國的商業習慣是不是需要改變,包括經銷的模式和條款等等,會被更多地問及。
一些國內私營企業也在近期開始主動聯系律師,詢問他們心中的疑問。李達表示,這些國內私企盡管規模無法與壟斷國企相比,但他們大多是在某個區域或是行業占有優勢地位的企業。這些私企大多關心《反壟斷法》當中所指的市場支配地位的范圍,是全國的,還是區域的;他們的日常經營活動,比如價格策略和合同規章,是否也會受到《反壟斷法》的限制等問題。
在這些不安的人群中,少了中國大型國企的身影,特別是那些經常被提到的所謂壟斷國企。一些國際律師事務所和國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均表示,還沒有哪個大型國企向他們咨詢《反壟斷法》的問題。
一些業內人士稱,這多半要源于《反壟斷法》第7條的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
韓亮表示,在《反壟斷法》通過之前,他們的業務主要都是并購中的反壟斷業務,在法律通過之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壟斷協議的業務開始逐漸增加。
一些公司會問簽訂獨家銷售合同是不是會有問題。韓亮說,他會給企業做內部合規的審查,給企業高管和營銷人員做反壟斷培訓,告訴他們在參加行業協會的時候,應該討論哪些問題,不應該討論哪些問題。在與競爭對手接觸的時候,不應該討論價格、產量等敏感的商業信息等。
但韓亮也有很多的問題無法回答,他感到,《反壟斷法》的很多細節問題,需要以后的細則和規章加以解釋。
現在,企業、律師和專家都在等待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