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魏聞/文 近段時間,一些作者和媒體圍繞“普世價值”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拜讀了6月16日《經濟觀察報》對司馬南先生的長篇專訪,以及6月30日《經濟觀察報》發表的劉謹濤先生的文章《否認“普世價值”,就無“同一夢想”》,對爭論雙方的主要觀點及分歧有了大致的了解??偟母杏X是,以司馬南先生為代表的一些人百般否認“普世價值”,不但理由不足,邏輯混亂,而且體現了一種十分偏狹的“受虐矯情”。
筆者贊同劉謹濤先生對普世價值的基本概括:普世價值不等于“西方的價值”,科學的先進的價值觀不需問出處;普世價值的認同不需要強制,中國承認普世價值并非是向某種勢力或某個國家“低頭”;普世價值并不拒絕文明的多樣性,尊重國家和民族的文明多樣性恰恰是一種普世價值。這三方面的看法和認識,大體上也概括了目前國內主流知識界對普世價值的態度。盡管,對于胡錦濤主席在日本簽署的《中日關于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系的聯合聲明》中談到的“進一步理解和追求國際社會公認的基本和普遍價值”,以及溫家寶總理多次談到的民主、法制、自由、人權、平等、博愛等“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我們還需要進行深入的理解和研究,但我們對普世價值的總體認知是很明確的,即中國的進步既對人類文明普世價值作出了重要貢獻,也是人類文明普世價值的一個生動見證。
而司馬南先生等人對于普世價值的斷然否定,首先犯了一個最常見的邏輯錯誤:先假想出一個敵人,并替敵人設計了一大堆“罪惡”的觀點,相當于人為樹起一個靶子,然后舉起大刀朝靶子猛劈下去。比如,《南方周末》的文章說,中國政府在抗震救災中的出色表現,贏得了國內人民和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國家正以這樣切實的行動,向自己的人民,向全世界兌現自己對于普世價值的承諾”。這樣說并沒有什么不對,因為中國的確向自己的人民和全世界做出過對于普世價值的承諾,這些承諾既包含在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等中國傳統價值當中 (包括司馬南一再強調的 “人命關天”、“天下為公”、“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為人民服務”等傳統價值觀和社會主義價值觀),也包含在中國已經簽署和加入的多個國際條約當中。
然而司馬南偏偏獨具“慧眼”,看出了如此論說,是要“讓普世價值來搶我們抗震救災的頭功”,是“另有自己的一番深意”,“在于消解中國人的民族意識,國家意識”。承認普世價值的人并沒有要與司馬南為敵的意思,但后者發現了這個“敵人”,豈能善罷干休?幸虧這只是司馬南先生的一家之言,而不是人民法院的 “終審判決”,否則問題就太嚴重了,所有承認普世價值的人,就要成為十惡不赦的民族罪人了。
司馬南們犯下的第二個邏輯錯誤,是將普世價值等同于西方國家的價值,將一些西方國家的不正當行為或錯誤行為當成了普世價值的外在表現。關于普世價值不等于 “西方的價值”,劉謹濤先生已有分析,茲不贅述。司馬南說,“某國因為大兵的到來,許多平民被無辜炸死。某國追求霸權,武器產量占到了世界的一半,它只要拿出生產武器所用資金中的一點點,那么,世界上就不會餓死人了。但是,沒見它按人權標準去行動啊……如此前提下,怎么理解人權的普世性呢?”司馬南有所不知,上述對“某國”的指控即便完全屬實,“某國”的所作所為也并非體現了普世價值,而恰恰是違背普世價值釀下的后果,所以并不能成為消解或否定普世價值的理由。
道理很簡單,一個人、一個國家嘴上說一套,手上做一套,說的和做的不一樣,這樣的情形實不罕見。如果一個人嘴上講的是正確的道理,手上卻做盡了壞事,我們可以說他是一個虛偽的人,也不能因此否定他嘴上所講道理的正確性。好比有的官員,嘴上把司馬南先生一再強調的“為人民服務”的道理講得震天響,手上也沒閑著,貪污受賄的齷齪事沒少干,我們可以說這樣的官員講“為人民服務”的道理很可笑,但不能因此否認“為人民服務”是一個正確的道理。一種價值只要是普世的,一個道理只要是正確的,無論它是在什么情況下由誰講出來的,我們都應當承認它。
司馬南們犯下的第三個邏輯錯誤,是前后所持標準搖擺不定,常常陷入自相矛盾的難堪境地。司馬南說,“今天中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變化……如果我們看不到變化,看不到政府越來越進步,人民越來越自由……那未免有一點偏執?!比欢?,在將這次汶川大地震后的抗震救災和30年前唐山大地震后的抗震救災進行比較時,他卻否認兩者有什么變化,“子弟兵救災,人民自救,相信共產黨,(30年前)和今天沒什么兩樣”,“發生災情后,軍隊火速集結奔赴第一線去,(30年前和今天)有什么區別?沒區別?!彼麤]有看到30年后中國抗震救災的變化,沒有看到政府在抗震救災上越來越進步,否認今天比30年前更好地貫徹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普世價值。真不知在司馬南先生眼里,30年來中國到底是變化了,還是一成不變?中國政府到底是越來越進步了,還是停滯不前?
邏輯上自相矛盾的另一個例子是,司馬南談到了“協商式民主”——“你可以不接受 ‘協商式民主’這個詞,但是不能無視這個事實?!蔽覀冎?,協商民主理論是西方民主理論在20世紀后期以來最重要的一個發展成果,“協商式民主”的概念也是由西方國家學者首先提出來的,是典型的西式概念??磥硭抉R南先生對這個概念是高度認同的。然而,對同為西式概念的“普世價值”(這里說“普世價值”為西式概念,是指其由西方人首先提出,并非說普世價值就是“西式價值”),他卻顯示出與之不共戴天的仇視態度,認為“假如要講普世價值,也不能任由別人講”。一邊不準 “別人”講“普世價值”,一邊卻對“別人”講的“協商式民主”全盤接受,前后矛盾一至于此,令人費解。
邏輯的混亂反映了思維的混亂,思維的混亂又反映了立場上的曖昧與尷尬。司馬南們的邏輯混亂并非偶然,而是深刻地反映了他們刻意否定“普世價值”必然面臨的現實困境。
說到底,司馬南和近期個別媒體對 “普世價值”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叫罵,都爭不出什么正經的名堂,而更多的是在爭一口“氣”。司馬南坦言:“普世價值的命名權,可能比普世價值本身更重要?!彼麖娬{,“今天所爭者是什么?是尊嚴?!彼|問,“假如要講普世價值,也不能任由別人講,中國人就沒有普世價值嗎?”原來,司馬南們或許并非真的要從整體上否認普世價值,也并非真的要從局部上否認民主、法制、自由等具體的普世價值,而不過是要和他們眼中的“敵人”爭奪對普世價值的命名權,只要能把命名權搶到手,它究竟該叫“普世價值”還是該叫別的什么,其實都是不重要的。
在司馬南們看來,只要搶到了命名權,就意味著贏得了尊嚴和面子,意味著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大長了自己的志氣,當然也意味著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利益。普世價值也許并不是壞東西,甚至可以說是好東西,但這些道理不能由“敵人”來講,而一定要由“我們”來說,如果不幸讓“敵人”搶先講了,“我們”就堅決不能跟著講。凡是“敵人”贊成的,“我們”就一定要反對,凡是“敵人”說好的,“我們”就一定要說壞,反之亦然。即便“我們”事實上正在變得和 “敵人”一樣好,“我們”也必須顯得和“敵人”好得不一樣。最起碼,“我們”和“敵人”對于“好”的概念必須不一樣。好比看到“敵人”喝了水,“我們”饑渴難耐也喝了水,但為了顯示與“敵人”的價值觀不一樣,就一定要說“我們”不是在喝水,而是在喝酒……這種主動樹敵并無限夸大敵情的傳統斗爭思維,國人應該并不陌生。
總之,在這輪爭論中,如司馬南者,挖空心思、殫精竭慮把自己打扮成普世價值受害者乃至其代表,主動樹敵、普遍樹敵,為了和“敵人”顯得不一樣,甚至不惜一定要和大多數正常人顯得不一樣。為爭所謂“尊嚴”、奪所謂“命名權”到了如此偏狹而矯情的地步,恕筆者不才,實不知當何以裁之。然而其背后的社會機理與成因,值得公眾深思和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