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特約評論員 賀軍 中國的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塊 “硬骨頭”?!笆叽蟆眻蟾嬷刑岢?,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這實際上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指出了方向。今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更是向全國人民立下軍令狀:“在這五年,我要下決心推進財政體制改革,讓人民的錢更好地為人民謀利益?!?
由于財稅改革涉及到真金白銀的利益分配,一直令各界關注。據報道,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的研究機構正在制定各有側重的中國財稅體制改革方案,將很快提交有關部門。
據稱,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方案認為,為了加大中央平衡地區間貧富差距的能力,所得稅最好改為中央稅?,F在所得稅實行中央地方按6∶4比例分成。2007年,中國企業所得稅收入7723.7億元,個人所得稅收入3185億元,合計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26.2%。同時,適當考慮加大增值稅地方分享比例,很多地方政府提出從目前的75∶25調整為50∶50、60∶40等分配比例,但多數學者認為65∶35比較適當。
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的方案則更為大膽——它建議把增值稅全部改為中央稅。增值稅現為中國第一大稅種,2007年全國國內增值稅收入高達15609.9億元,占總稅收收入的比重為43.6%。增值稅也是地方稅收收入最主要的來源,通常占地方稅收收入一半以上。
宏觀經濟研究院對把增值稅劃歸中央的解釋是,地方政府為了保住增值稅這一主要收入來源,在發展經濟上側重生產型企業,拉項目、搞投資,資源、土地浪費現象嚴重。而調整的方向應該是“中央搞發展,地方做服務”,讓地方政府的職能更多傾向于為民眾提供服務,而不是搞建設。也就是說,今后搞建設的職能應該歸屬于中央。至于地方利益,可以把營業稅、物業稅、資源稅、車船稅都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地方稅,來保證地方稅收收入。
然而,對于大稅種上收的方案,地方官員表示出強烈的不認同,并對相關方案感到“不可思議”。遼寧省一位官員表示,當地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一半,如果失去這一固定收入,“我們心里就真的沒底了”。有地方官員質疑:近年地方政府不斷向中央反映地方財力困境,希望在分享稅上給予更高比例,中央也答應改革,但為什么改革的方向反而是地方的主體稅種被上收呢?
如果上述發改委和財政部的改革方案內容屬實,在我們看來,將遇到很大的現實阻力。有方案制訂者稱,中央上收大稅種,是為了“集中力量搞平衡”。但這個理由并不具備充分的說服力,近年來,國內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承擔的事務越來越多,而財力增長不足。據我們掌握的數據,2007年中央本級收入27738.99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54.1%;而承擔諸多具體事務的地方本級收入則只有23565.04億元,占全國的45.9%。財權與事權不匹配不僅加大了中央政府轉移支付的壓力,還使得地方政府在面對教育、醫療等問題時有心無力,并且間接引發了地方政府的各種亂收費。
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開始,中國的財稅體制一直在“強干弱枝”的指導思想下發展和強化。在一些政策制定者心中,大概忘不了一些地方曾反對分稅制和宏觀調控,也忘不了過去中央財力虛弱時的窘境。但我們要強調的是,此一時也彼一時也,中國如此龐大,區域差異顯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地方政府承擔更多的職能。因此,要匹配財權與事權,就應該加大地方財權,而不是中央以上收事權的名義來“搶”走財權。
財稅體制改革將為未來更充分的“經濟民主化”提供一個財政平臺。因此,只要我們沿著“經濟民主化”方向發展,就不能把“強干弱枝”當成永久不變的政策指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