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黃海川
很多網友也許開始意識到了自己的尷尬境地,因為他們剛剛在華南虎事件中扮演了打假英雄的角色,卻在港星艷照事件中變成了遭人鄙夷的偷窺者。目前,是否“打假英雄”尚未定案,“集體偷窺”卻已經可以蓋棺定論。
如果說,是攝影技術帶給了我們這種尷尬,會有許多人啞然失笑;但如果我們將這種尷尬歸咎于互聯網技術,則會有很多人深以為然。的確,拍一張動物照片、拍幾張私房照沒有什么錯,況且照片本身不會動,倒是互聯網的即時性、自助性、傳播性、互動性,讓我們得以對有造假嫌疑的華南虎照片群起而攻,也讓我們輕易地獲得了那些香艷、刺激的圖片。
據悉,艷照風波仍有愈演愈烈之勢,艷照傳播者仍在和警方周旋,新照片仍不斷流傳到網上,這顯然有賴于互聯網的“蒙面人效應”。同時,由于互聯網賦予了我們這種“隱身術”,很多時候難以將網上的“我”和現實中的“我”互相對應,所以,網上的“我”可以在津津有味地欣賞完艷照之后,轉而嘲笑其他觀看艷照的網友有“偷窺癖”、唾罵艷照上的明星下賤。
現實中的“我”也許沉默、懦弱,互聯網上的“我”卻可能狂野、熱烈?!俺鲕墶痹谒y免。
這種“出軌”是虛擬的,卻也是確實的存在,能對現實世界產生影響。所以,互聯網成為人們打破傳統秩序、冒犯現實社會道德的技術誘因。但我們還是要強調,互聯網本身是公平的、無辜的,造成人間種種不平衡不協調的,往往是人們自己。
我們知道,消費社會中的商業機構需要人們不斷追逐欲望、不斷消費,明星、偶像只是其中的消費品之一。而當明星、偶像身上具有“性丑聞”等戲劇性題材的時候,對商業機構和消費者都構成了巨大的誘惑,這種誘惑和欲望在互聯網得到放大,但被放大的欲望和誘惑則反過來被消費社會視為另類。這種曖昧為消費社會所利用,并被吸收為消費社會源源不斷的動力。
換言之,互聯網空間和虛擬實在是幾個世紀以來社會生活信息化的水到渠成,其動力源自以資本和知識為主導的社會權力結構對更有效的市場控制的需求,它向人們昭示著信息完備的“無摩擦經濟”和“一對一營銷”等具有解放性的“虛擬資本主義”愿景,但它不可避免地優先考量資本-知識等權力階層的利益。
互聯網確實帶給了我們一個全新的世界,但是,我們左沖右突,卻發現自己還生活在舊世界里。
所以,我們認為,與其把以互聯網為中介的群體行動看作是對互聯網技術的過度使用,不如把它們看作是互聯網世界試圖擺脫現實政治經濟體制制約的一種行動和訴求。在現實世界看來,網民在華南虎事件和“艷照門”中扮演了正反兩種不同的社會角色,但在互聯網世界,他們應該有一個共同的正面角色:反抗傳統、不迷信權威、愛護民主、追求自由的斗士。
互聯網技術和以往其他技術最大的不同在于,民眾不僅僅可以順應技術,還可以利用技術進行生產、傳播和改變。在互聯網上,比爾-蓋茨和他的傭人只是兩個不同的IP地址,他們是平等的。在理想主義者看來,互聯網的這個特點可以幫助民眾消除社會階層、將垂直社會瓦解為扁平社會,虎照事件、艷照風波則是網民揭穿謊言、撕破面紗,將舊世界的偶像和所謂權威拉下神壇的經典一幕。
站在理性、建設性的立場,我們應該承認這類網絡群體事件的積極一面。在此前提下,我們要做的是如何消除此類事件的負面影響,為互聯網利益的科學劃分掃清障礙。
在艷照風波中,我們看到,傳播者是“蒙面人”,偷窺者也是“蒙面人”,惟有明星、偶像赤裸裸暴露于陽光之下。明星和網民在現實中則都是擁有合法隱私權的自然人。那么,互聯網的這種“革命”是否必須以踐踏人性為代價呢?
據悉,本次艷照的主角中,大多數走的是青春偶像路線,但現在他們有的已經遭到廣告商和制片方解約,有的甚至家庭面臨解體的危機,負面影響波及明星的家人、朋友及其他無辜的利益相關者。我們可以譴責商業機構的唯利是圖,是他們明知明星也是有缺點的個人、卻把他們包裝成清純的偶像,然后在包裝被揭穿之后獨自逃跑;我們也可以譴責那些平時以“清純”示人的明星竟然墮落到不但不清純反而齷齪于常人。但我們在譴責的同時仍需反思:如何盡可能避免期間的種種傷害和不齒?是否存在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之間的一種倫理紐帶?
毫無疑問,我們可以通過互聯網追求民主,但如何在“虛擬”的網絡民主中養成社會民主、建立社會信任,已是迫在眉睫。我們厭倦舊世界,但舊世界的一切秩序是不是都應該拋棄?我們認為,已經在現實社會中得到普遍認同的自由及民主的價值理念,如何內化為網絡道德,使得整個社會更和諧地發展,是值得現實社會和虛擬社會共同進行長期不懈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