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好心必有好報,都說人不能光為自己考慮,要多為別人著想,可近來發生的一些事情,卻讓人感到這勸人向善的箴言似乎正日益遭受著挑戰:扶起摔倒的老人,被疑為肇事者,法院判決賠償;撿到錢包交還失主被認為是小偷,挨了硬生生的一耳光。這些,都因為缺乏證據,無法證明自己不是肇事者或不是小偷而備受屈辱。
“十一”黃金周的一天,蘇州科技學院江楓校區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的小蔣(化名)到蘇州石路游玩,下午2點多,當他準備回校的時候,發現他的自行車車籃里多了一個粉紅色的錢包。他按錢包里名片上的手機號碼,約失主見面歸還錢包。沒想到的是,失主一口咬定是他偷了錢,雙方爭執過程中失主打了小蔣一個耳光。記者悲憤地問:這個耳光究竟打疼了誰?(《江南時報》10月8日)
耐人尋味地是,小蔣在看到錢包里只有名片、身份證、銀行卡等物,沒有現金時,就意識到可能是小偷拿走了錢,將錢包扔了,自己歸還錢包很可能被失主誤認為是小偷。想到自己丟了身份證補辦的麻煩,他猶豫再三后,還是撥通了失主的電話,但他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失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看到我的名片,知道我是開公司的,認定我有錢,所以才別有用心地想再敲詐我或者想讓我拿出點錢“感謝”他。如果你說他是冤枉的,那你拿出證據來證明他不是小偷的啊。而專家支招說,小蔣可以在現場找幾個證人,然后一起聯系失主,這樣就會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很難想象一個人在做好事前,首先找好證據、證人,足以自證清白后再做好事,這樣的做好事、善事還有多少幸福,還有多少動力可言?做了好事被誣為肇事者或是小偷,能不產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心悸?而心悸的背后是心寒是悲哀,明顯地,這種悲哀不僅僅是做好事人有的,還有知道這件事的所有人。從這個角度看,這一耳光,受污辱的是公民的良知,痛感十足的是整個社會。
當一個社會缺乏起碼的信任,當一個人時刻提防別人的誤解,甚至做好事時都得穿戴好盔甲,這個社會就不僅令人感到悲哀了,而是深深的恐懼。除了自己,我們還敢相信誰?
在這件事中,即使小蔣真的是小偷,他總還是把錢包里的證件還給了失主,減少了失主補辦時的麻煩,應該說是個有“職業底線”的小偷,有什么理由扇他一耳光呢?遑論失主僅僅是自己開著公司,有幾個錢,就把別人想得那么壞。讓別人拿出不是小偷的證明來,自己首先應該拿出別人是小偷的證據。
我們這個社會似乎人人都是受害者,都用看待壞人的目光審視他人,當大家都穿著厚厚的盔甲,舉著傷害他人尊嚴的長矛“自衛”時,其實已經將人性的惡發揮到了極致,到頭來人人都是真正的受害者。因為我們誰也不敢保證,今天你傷害了別人,明天,別人不會傷害你。
稿源:紅網 作者:馬而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