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兩條限價的新聞,合起來看很有意思。
一是蘭州市物價部門給牛肉面限價一事又有后續:針對媒體對限價行為的普遍質疑,蘭州市物價部門回應說,雖然牛肉面零售價不在政府定價的范圍之內,但牛肉面作為蘭州市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情況特殊,政府一定要管。另外,蘭州市民也普遍對政府給牛肉面限價表示了歡迎。
另一條新聞則是關于肉價的。7月9日的《華西都市報》報道,成都物價部門最新肉價調查表明:目前成都豬肉價格屬于近兩個月以來的最高價。肉價上漲影響的不僅是老百姓的錢袋子,給豬肉的經營戶們也帶來虧損。物價部門因此表示,在必要時將對肉價進行限價處理。
既然牛肉面都能被物價部門解釋為“情況特殊”的生活必需品,豬肉當然就更應該是限價的生活必需品了。我不知道蘭州對牛肉面的限價是不是給了成都物價部門很大的啟發,但有一點我很清楚,如果成都物價部門最后也跟蘭州一樣給肉價設置了上限,肯定也會“引來市民的普遍歡迎”。畢竟,老百姓希望肉價越便宜越好。限價當然是很簡單的,只要發一紙文件就行了,而且也很能顯示“關注民生”,但我所擔心的是,限價之后,老百姓就真的能買到便宜的豬肉嗎?
肉價早已經是完全市場化了,政府部門有沒有權力通過一紙限價令規定肉價的上限?答案其實很簡單:既然我們搞市場經濟,就應該尊重市場經濟的規律。供需關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我們不能一遇到問題就拿起“行政權萬能”的大棒,否則的話,保持行政權力對市場的敬畏,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處理民生問題,將是我們永遠不可能養成的習慣。肉價上漲雖然對民生影響很大,但仍然屬于供需關系帶來的市場波動。平抑肉價是必須的,但通過什么手段卻大有講究——如果肉價持續上漲的問題可以通過一紙限價令來解決,動用儲備肉、給困難群體和養殖戶發放補貼等手段就一概用不著了。
回到肉價上來,市場自然有自己的規律——近期的新聞報道告訴我們,雖然肉價持續上漲,但在絕大多數飯店,豬肉制品的價格卻沒有調整,因為飯店普遍擔心提價后會失去客戶。同樣,很多豬肉零售點的肉價也沒有隨著批發價猛漲,因為肉攤老板們也普遍擔心人們不再買肉,所以寧愿薄利多銷。這些看似奇怪的現象告訴我們,市場自身其實有相當的消弭價格上漲的能力。我們再來假設一下對豬肉實行限價會怎么樣——如果批發價還是持續上漲,肉攤和飯館老板們發現即使薄利多銷也虧得很厲害,于是就打算稍微提點價,但猛然發現有個限價令擺在那邊,頓時陷入了左右為難的境地。再三權衡之下,老板們干脆就不賣豬肉和豬肉制品了,畢竟,長期賠本賺吆喝是傻瓜也不愿干的事情。于是,市民們既買不到低價肉,也吃不上豬肉做的菜了。到那個時候,相關部門怎么辦,難道你還能下發個“必須虧本賣豬肉”的文件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