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躍成/文
停了半年的車船稅將于7月1日起開始繳納了,因為之前也只是準備調整標準而暫停收繳,因此人們對車船稅的重新開征還是有思想準備的,即使繳納稅額上限平均提高一倍左右人們也是可以接受的,提高一倍也只是幾百元的事,相對于車輛的其他費用實在算不了什么。
但是,根據新條例規定,相關保險機構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銷售機動車交強險時代收代繳車船稅,據說這將有利于車船稅征管質量的提高。這一繳納方式的改變,將是最大的受人詬病之處。
繳納稅款本是件非常高尚和自豪的事情,但現在和交強險捆綁在一塊,就給人一種被綁架的感覺,作為納稅人的幸福感一點也沒有了。這首先是因為交強險就一直被受爭議,交強險征收也大概有一年的時間了,但有多少人懂得了交強險的意義?有誰因為事故得到了交強險的保險?所以說交強險這個東西復雜得不是專業人員一般還真弄不明白,真要有了事故依靠交強險還真解決不了什么問題。
因此,幾乎沒有人因為有了交強險就不上或少上商業險了,交強險也就成了加在車主身上的一大塊額外負擔。車船稅與交強險是完全不同的兩類稅費形式,現在捆綁在一起“銷售”,就會給人一種混亂的感念,好像稅款也是“銷售”,也模糊了車船稅的實際用途和作用。
保險不保險本來是一個完全自愿的事情,但是為了保護受害人的權益,增設交強險也無可厚非,人們質疑交強險的原因是由于它的保險作用實在有限,倒成了有關機構聚集資金的手段,前段時間就有人質疑幾百億的交強險資金到底哪里去了?現在又把車船稅納入交強險的征收渠道有保險公司負責辦理,除了有一種商業味太濃外,還有就是好像車船稅也成了稅務機關和保險公司之間共同分割的一塊肥肉。同時,讓保險員滿大街叫賣車船稅,總不是顯得那么嚴肅。(北京高級工程師 馬躍成)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