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峰/文
《南方周末》5月24日報道:4月18日,遼寧省鐵嶺清河特殊鋼公司。32名工人的生命在瞬間被鋼水吞噬,釀成中國鋼鐵史上最慘痛的事故。在事情塵埃落定后,這片熔鑄了32個魂魄的鋼水,后被鏟起來,今天已經是一堆鋼渣。有網友提出創意:將這塊鋼板重新融化后鑄成一座方碑豎立在工廠外面,或分割成32塊交給死者家屬。而據鋼廠工人透露,這些鋼渣將被回爐再煉。
令人不解的是,這起驚動了國家安監總局的特大事故,有關部門方面在事故處理的前前后后投入大量的人力,卻唯獨沒有對吞噬了32個鮮活生命的鋼渣的處理方式做只言片語的指示。對這個細節的疏忽恰恰暴露了對類似事故處理上的一個巨大漏洞:不去過問吃人鋼水的最終去向?;蛟S,有關部門心存“產權意識”,主張誰所有誰處置的原則,吃人的鋼水也是鋼水,應該由半原料最終成為產品嘛?;蛟S,這個問題從來就沒有進入各方思考的范疇,事故歸事故,善后歸善后,鋼水歸鋼水?;蛟S這就是為什么從2000年至今,鋼水已致八十多人死亡(據不完全統計),但沒有人知道這些澆鑄過人的鋼水的最終去向的原因。
尊重生命不僅僅體現在生前,還體現在死后;不僅體現在對死者家屬的撫恤,還體現在對死者尊嚴的維護。熔融了32個生命的鋼渣,已經成為了32個生命永久的生命的歸宿,因此,從事故發生的那一刻起,廠方就已經失去了對鋼渣再次利用的處置權。遺憾的是,在一些人士大聲疾呼關注鋼渣的最終去向時,死者家屬和有關部門選擇了沉默。從每個人賠償30萬元看,我們的社會確實在進步,生命不再卑賤了——但這不能成為玷污死者尊嚴的理由。文明社會不能容忍生命的尊嚴經受重復的戕害。正是對經濟利益的貪婪追求才帶來32個生命的殞滅,怎能讓廠方為了經濟利益“毀尸滅跡”?吃人鋼渣何去何從,應該從鐵嶺清河事故開始有個說法。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