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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以公益的名義維護殯葬壟斷
    導語:殯葬服務機構大多隸屬于民政部門,他們牟取暴利會讓人感覺民政部門攝取部門之私。

    晏揚/文

    國務院法制辦日前發布《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耙庖姼濉币幎?,殯儀館是提供遺體運送、冷藏、火化服務的公益性非營利機構;經營性殯儀機構可以從事遺體運送、冷藏、火化以外的其他殯儀服務。(《新京報》5月15日)

    殯葬服務之所以引起社會強烈不滿,不僅因為畸高收費讓很多低收入者承受不起,更因為殯葬服務機構大多隸屬于民政部門,他們牟取暴利會讓人感覺民政部門攝取部門之私,這與政府部門“公共服務”的角色與責任定位相背離。

    “意見稿”將殯儀館定位為“公益性非營利機構”是一個突破,但真正實現“突破”,還需要具體措施。我們曾將教育(學校)、醫療(醫院)定位為“公益性”、“非營利”,可事實是,教育和醫療行業的高(亂)收費現象,并沒有因此銷聲匿跡,反呈愈演愈烈之勢。殯儀館如何定位是一回事,有無嚴格措施落實定位是另一回事。況且,殯葬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省級民政部門制定,鑒于殯儀館與民政部門的特殊關系,在部門利益驅使下,殯葬“公益性”能否隨一紙規定如約而至,令人懷疑。

    其實,要破解殯葬難題,就像人們之前千百次呼吁的那樣,必須打破殯葬壟斷。表面上看,較之1997年實施的殯葬管理條例,“意見稿”在壟斷上撕開了一條口子——允許經營性機構從事殯儀服務,但只允許他們從事“遺體運送、冷藏、火化以外的其他殯儀服務”。試想,當遺體運送、冷藏、火化這三項主要業務,都由殯儀館獨家經營時,剩下的諸如遺體美容、穿衣、消毒、告別等服務,經營性機構怎能輕易插手?有多少故者家屬愿意將親屬遺體搬來搬去,去“享受”經營性機構的服務?

    遺體的運送、冷藏、火化,為什么非要由殯儀館獨家經營,這些服務環節為何不能向經營性殯儀機構開放?如果民政部門屬下的殯儀館真能實現“公益性”、“非營利”,能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為何還要害怕、禁止經營性機構參與競爭?

    只有徹底打破殯葬壟斷,允許社會資本、經營性機構進入,才能通過競爭將殯葬服務價格降下來。充分的市場競爭,比構筑在壟斷之上的所謂“公益”更可靠,市場化、透明化的營利性,比獨家經營、不透明的“非營利”更讓人放心。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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