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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商販是如何被丑化的?
    導語:“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卑凑瘴覀兘裉斓挠^念,那就是城市小商販制造的噪音。

    長平/文

    幾年前我和同事去湖南某地采訪,搭了一輛便車上街,驚訝地發現,所到之處,街道兩旁人仰馬翻,亂作一團。原來我們的車上有工商標志,小商販見了如驚弓之鳥,四處逃散。于是想到城管每天都過著這樣的生活,不禁感慨萬千。習慣了這種生活的人,恐怕只有兩種心理狀態:要么設想跑的都是妖魔,自己是蓋世英雄;如果承認跑的是常人,那么只能當自己是惡魔了。

    那些年城管占據著輿論的主導權,當然要選擇英雄的形象。在媒體報道中,他們是執法模范,不辭辛苦地維護著城市形象。而那些抱頭鼠竄的小商販,是非法經營者,常常被稱為“城市的疤痕”、“癩瘡”、“頑疾”,甚至“毒瘤”,令人難以忍受。這兩年,因為城管的一些過分作為,他們的形象有些黯淡了,文明執法成為輿論呼聲,但是小商販的形象已經深入人心,并沒有因此而有多大改觀。日前有建設部副部長出來說,城市要寬容小商販,贏得輿論的盛贊。其實細想,這也是小商販被丑化之后的刻板印象的反映:他們不偷不搶,為什么要城市來“寬容”呢?如果城市的管理者做錯了,應該向他們道歉才對呀。

    女權主義理論中有一個概念叫“社會性別”,意思是女人(的社會角色)不是天生的(由物種決定),而是由社會歷史與文化塑造的。移用這個道理,我們可以說,氣味、聲音、視覺都不是天生的,而更多是由社會觀念決定的。比如有人發現,祖祖輩輩生吃大蒜的農民,并不認為大蒜是臭的而口香糖是香的,但是由于城市的口香糖文化占了上風,他們也自覺地接受了這種觀念。

    “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边@后一句詩寫的是什么呢?按照我們今天的觀念,那就是城市小商販制造的噪音。詩作者陸游也曾當過市政官員,他心里顯然沒有“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觀念,否則就像我們現在的市政官員一樣,肯定不認為這噪音是悅耳動聽的。類似的情形還有“長安一片月,萬戶搗衣聲”,“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等等。

    當然,城市噪音是城市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尤其是現代城市變得越來越擁擠,不可不施以管理。但是,“觀念噪音”的一個例子是,我們基本上認為交通噪音是可以忍受的,而人聲叫賣是難以忍受的。有一個組織在搞“記錄城市的聲音”活動,他們認為市聲是城市特色文化的一部分,是城市人的族群記憶,只剩下交通噪音的城市等于失憶了,也等于聾啞了。

    人的耳朵也是用進廢退,當我們在觀念中認為越安靜越好之后,也就在解除耳朵的功能。我自己住過若干城市的若干角落,現在住的社區噪音較少,但是我靜下心來看書或者思考問題的能力未必強過住鬧市的時候,因為我也接受了聲音令人煩躁這個觀念;甚至到山里去旅游,也會發現泉水和鳥聲其實也是噪音。在對聲音的長期拒斥的過程中,也喪失了欣賞它的能力。十八世紀的英國作家阿狄生在散文《倫敦的叫賣聲》中,也提到當時有人聽了倫敦的叫賣聲夜不成眠,又有人認為是“鳥喧華枝”,悅耳動聽。這證明了觀念的多樣性,而不是由主流媒體大造輿論,統一為一種觀念。

    視覺方面也同樣如此。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去深圳<的時候,看見嶄新的深南大道,覺得不可思議:城市竟然整潔光鮮到這種地步!但是經過多年的“癩瘡”、“頑疾”教育之后,我常常以為這就是現代城市的標準。所以上海人說,有傳統小商販活動的南京東路是外地人的,而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新建的南京西路才是他們自己的。這種話在持另外一些觀念的人聽來太奇怪了,比如舊金山人認為,街頭賣唱和雜耍是一個重要的旅游景觀,而巴黎人和紐約人則把地鐵站里的滿墻涂鴉視為城市文化天然的組成部分。想一想,《清明上河圖》偉大在什么地方,不就是滿街都是販夫走卒嗎?

    “城市色彩”最近成了一個時髦的詞,有學界組織研討會,有官方進行民意調查,但是人們似乎認為城市色彩就是選定一種顏色,用油漆涂抹一番。為了追求色彩的純正,勢必要進一步清理顏色雜亂的小商販。這真令人哭笑不得——豈不是和傳統歷史文化形成城市色彩的理論背道而馳嗎?

    小商販難看,叫賣聲難聽,丑化城市形象,擾亂居民生活,寬容他們是出于城市人的善心,這是大部分中國人都被灌輸并已內化的觀念。大家覺得理所當然,完全忘了在二十年前或者在國門之外,這種觀念未必存在。十多年前,國家頒發的“創衛”標準中明令:“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嚴禁無證、占道經營”。市政官員以此作為政績,年復一年,全城動員,大事宣傳,大力行動,怎能不改變人們的觀念呢?城管的觀念也是從那時開始強化的。
    (來源: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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