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房價這么高主要是地價帶來的,把政府土地出讓金那一部分取消了,政府免費提供土地,房價自然就落下來。但這是無效的,因為房價既然能這么高,還是有需求存在那里。假設這部分需求是真實的,那么僅取消土地出讓金,并不能增加土地供給,也就是供給還是不能滿足需求,那么消費者們還是要競價,相互PK,直到市場出清為止。那樣才真正讓拿到地的開發商天大的暴利去了。
還有一個問題,土地能賣10000卻賣8000,這難道不是國有資產流失?
土地就那么多,蓋了限價房、經濟適用房,便宜了中低收入者,中上收入就不得不到市場上花更高的錢買普通商品房。他們為中低收入的補貼買單。這中間有個轉移支付問題。當然,一個社會里面,一般都是高收入者要為中低收入者的福利買單。福利不可能天生出來。
但實際上中上收入者、高收入者已經一直在為低收入者買單了。商品房市場價格就是政府對中上和高收入者開征的地稅,然后用來建基礎設施。賣地時候開發商先墊付,再回頭從中高收入者那里收回來了。中低收入者沒買房子,這部分稅和貢獻都免了。
高收入者應該補貼窮人,這沒錯。但問題是,我們究竟該直接以房子來補貼窮人,還是該以賣地、從商品房市場過程中對中高收入者征稅獲得財政收入后再來補貼窮人?
從經濟學原理和實踐來看,在經濟適用房、限價房這種實物補貼體現的轉移支付效果很差,補不到真正需要補貼的人。能買起房子還至少是中等收入。然后還給他們從差價中套利的機會,不合理。另外現在是窮人不代表一直是窮人,但房子買進去了就不好趕出去了。從效率上看,不如政府從賣地所得收入中提取現金直接補貼最低收入和中下收入的窮人租金好。
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可以看作是實物補貼。純粹從福利提高的效率上來看,不限用途的現金補貼最高,限定用途的現金補貼(補租金)次之,實物補貼最低。但綜合福利政策目標、納稅人接受意愿等因素,住房問題,住房津貼效果更好。
引自http://jiech.blog.sohu.com/446459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