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民投訴稱當地一些公交站點命名很不規范,市民出行常被誤導。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站點很多是企業名稱命名,最長的一個站名居然有12個字,而且這些地名經常變換不同企業的名稱。很多市民質疑其背后隱藏暴利。據悉,一個站點3年的冠名權至少20萬元。
公交站名的要義是簡捷明了、通俗易記。然而在廈門,一個站名居然有12個字,如此冗長令人匪夷所思;更讓人不知所措的是,一些站名不倫不類,比如,“塘邊站”被易名為“塘邊頸腰痛醫院(光亮醫院)站”。此外,“××婦科站”、“××口腔站”、“××整形站”等商業味極濃的站名赫然招搖于世??梢哉f,商業味原本不具有道德原罪,也不該讓人大皺眉頭,但是強行“拉郎配”,在金錢的名義下,把極其繁雜的商業名稱和以簡捷明了為要務的公交站名媾和起來,就讓人掩鼻而走了。事情的不可原諒之處在于,公交站名是公共資源,公交公司不能漁利自肥,尤其在侵犯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大發橫財。
令人遺憾和沮喪的是,類似廈門公共交通場站有限公司的這種做法并不罕見。在所居住的電梯里,幾乎三面墻都被框架傳媒的廣告所擠滿,此外還有張貼著一些平面廣告;我們買火車票,火車票額的背面赫然印滿廣告,我們辦公交卡或者交納卡費,收到的收據上面也印滿廣告;我們撥打114查號,前面數十秒往往是繁復的推介,比如向你推薦可以選擇通過114訂票等業務,口羅口羅嗦嗦一大堆讓人討厭不已,我們需要的是快速查到號碼,哪有閑心聽你口舌?這前面數十秒推介費憑什么讓我們埋單?
透視這些牛皮癬式的廣告,其共同點是:往往都沒有經過老百姓同意,是擅自做主和強行推銷;侵犯的都是公眾利益,通過“綁架”老百姓,或者默默地把老百姓當做“談判”的賭注,向廣告公司索要廣告費;最終犧牲的是公眾的利益,謀取利益的是個別公司或者小團體。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這些行為是莫無聲息的,公眾被當做了利益的籌碼,卻難以得到利益的分紅;公眾甚至根本不去考慮該行為是否合法,一般也不認為有什么大不了。這就使得一些機構越來越肆無忌憚、越來越踐踏底線。
面對這些強行“攤派”,有三點追問:其一、在公交車上做廣告、賣站名,在電梯里做廣告,有沒有經過乘客和小區居民同意?其二、這些收入是否返利于民?是當做單位金庫還是投入了公共事業,或者給予了乘客和小區居民?其三、已造成不良反應和不良后果的事實,該如何善后?比如,廈門賣公交站名造成公眾出行困難,該如何補償乘客?或者是不是該立即叫停這種一切朝錢看的做法,恢復乘客以往的正常狀態?
誰也沒有資格把老百姓當做搖錢樹,誰也不能利用公共資源大發不義之財,誰也不能公共利益部門化,尤其誰也不能偷偷地蠶食公共利益。自以為瞞天過海,自以為無關緊要,自以為不占白不占,這些都是可笑而危險的想法。對于這種自行其是的做法,只有兩條出路,在程序正義的前提下,把廣告所得實行全民分紅,或者立馬停止該做法,趁早熄滅牟利之念。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王石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