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對湖南岳陽人來說,這兩年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近日,央視《經濟半小時》曝光了該市市中心地帶的一個賭場,短短五天之內居然有數萬人次在光天化日之下聚眾賭博。
賭博這個社會毒瘤,具有很多地下行業總是“打而不死、禁而不絕”的代表性,探究其淺層原因,不外乎首先來自于制度層面:一是法律不健全導致不能有效處罰。目前的法律已經嚴重滯后,按照治安處罰條例,只要不構成刑事責任的賭博,只能處以數千元以下的罰款;二是多頭管理導致誰也不管,在有些地方賭博的打擊涉及到公安、文化、工商等多個部門,多頭管理難以形成合力。但是我們更應該關心賭博公開化背后的一個深層原因——“保護傘”問題??梢哉f,在每一個猖狂賭場背后都存在一頂巨大的“保護傘”,用一句行話來說,每一張賭桌背后都有人“罩著”。據知情者舉報,湖南岳陽市市中心這個賭場之所以沒有人敢去舉報,是因為舉報人可能會遭遇“滅頂之災”,此外只要上面有人來查,賭場一般都提前知道,關門大吉。而記者對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舉報發現,對方對此問題也是很不耐心,搪塞敷衍。
“保護傘”出現,使作為“莊家”的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大為降低。我們知道,所有的違法經營、地下活動都是暴利“行業”,所以違法經營者的最高成本本來應該是由于“不能開場子”而喪失的違法性收入,從“不會做”到“不敢做”再到“不能做”。但如果行政執法部門一旦出現了權力尋租者,違法經營者就會飛快地像蒼蠅般盯上這個“有縫的蛋”。在上繳了“保護費”之后,權力尋租者的角色就搖身一變,從監管者變為保護者,即便偶爾也要“根據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有模有樣的來“查”上個一回兩回,收取一點罰款,這些罰款和保護費對于不法莊家來說,完全可以分攤為開場子的基本成本,在豐厚的利潤面前,這點成本實乃九牛一毛。
公安部的一組數字顯示:從2002年至2006年,全國共查處賭博案件209.7萬余起,抓獲涉案人員778.8萬余人,收繳罰沒賭資207.3億元,各種形式的非法賭博已經對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危害。應該說,國家一直沒有放松對賭博活動的打擊力度,但為什么非法地下賭場依然是一個難以根治的社會毒瘤,甚至于在某些地方還有死灰復燃的抬頭趨勢,存活在非法賭場背后的“保護傘”才是使這個“毒瘤”得以生存的病源。其實,在法制越來越昌明的今天,要做好一頂“保護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賭博是一種極易被群眾、社會等方方面面察覺的集體性違法行為,舉報聲往往會不絕于耳,要做到對問題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絕對不是某個人所能及。因此,集體性的權力尋租或者瀆職懈怠、玩忽職守,更加讓我們感到瞠目結舌。
岳陽賭場事件,經央視強力曝光之后,我相信最坐不住的當地以及上一級的政府和行政執法機關,他們一定會亡羊補牢般地立即進行“嚴打”,用速度和力度來“彌補損失”,以儆效尤。但其實我更希望,這次打擊能夠真正揪出背后的“保護傘”,這才是治標又治本的懲治腐敗的重要舉措?!氨Wo傘”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是靠一時的運動式懲罰就能長期奏效的,我們更應該寄望于制度化的解決方案:例如,如果我們能把舉報與查處的責任分開,如果我們大力鼓勵市民群眾向上一級機關舉報,如果我們在所有的地方推行簽訂《治安責任狀》,發現賭博等違法現象即追究當地執法部門的領導責任,“保護傘”恐怕也就很難有立錐之地了。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徐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