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6日《北京商報》報道,在工商總局和廣電總局聯合發布的“禁播令”生效8個月后,違規的減肥產品電視購物節目死灰復燃。該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午夜零點之后,陜西、青海、河北等衛視“橙魔”、“非瘦不可”、“曲線密碼”等減肥產品節目依舊肆虐。
針對一些醫療機構在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節目中,隱含保證治愈內容,夸大診療效果,并利用專家、患者名義作證明,嚴重誤導患者。為此,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整頓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內容的通知》(以下簡稱《整頓通知》),決定對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進行整頓,從2006年8月1日起,所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將暫停播出介紹藥品、醫療器械、豐胸、減肥、增高產品的電視購物節目。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又公布施行了新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
幾個月過去,禁令的執行結果難以令人滿意。一些廣播電視乃至報紙仍然我行我素,置禁令于不顧,禁播醫療廣告及其產品“濤聲仍舊”充斥熒屏,礙人耳目,誤導消費。甚至于在播出時間上動起了歪腦筋,以多種形式人物專訪、聘請專家講座,名人參與,對療效進行大肆吹噓,報紙上也有不少違規醫療廣告,有的占據著整個版面,根本沒有把《整頓通知》與《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放在眼里。
醫療廣告為何屢禁不止,死灰復燃呢?筆者分析至少有以下三條。其一,醫療資訊及醫藥產品廣告蘊藏著巨大的利潤,廣播電臺、報紙有利可圖,只顧賺錢,將公眾傳媒作為盈利工具,為不法醫療資訊廣告搭建了平臺,導致違禁醫療廣告有了生存的土壤。
其二,對各地方電視、廣播電臺缺少有力的監督。按《整頓通知》的內容規定,對廣播電視等媒體實行監督的有兩個部門,一個是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是上一級廣播電視管理部門。這兩個部門分別對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中有關廣告內容的監管和監測,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機構和企業依法查處,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眾所周知,廣播電視都是惹不起的要害部門,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去監督當地電視臺根本就是力不從心,電視臺直屬地方政府部門垂直領導,既是政府的咽喉又是輿論監督部門,當地工商管理機關明知道有違規行為恐怕也不敢過問,這樣的監督管理本身就存在著弊端,監管上也只能睜只眼閉只眼。
其三,地方廣播電視廣告由上一級部門監督難有作為。大家都知道廣播電視上下級關系如同父子,何況上下級本身也存在著利益關系,老子管兒子能管得住嗎?即使地方電視臺犯了錯可能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袒護,不僅難以監管到位還有所助長氣焰,這種監督的詬病也是顯而易見的。
筆者以為,要嚴格控制違禁醫療廣告的播出,關鍵的環節還是在于審批上,必須嚴把審批關,未經審批的醫療資訊廣告一律不得“先播后審”,或審的是一套播的又是一套,播出內容與審核不符。對已經出現在廣播電視電上的違禁廣告應當追究審批機關和人員的責任。在把好審查關的同時,還應賦予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更大的監督和行政處罰權利,對違禁廣告進行輿論監督,及時曝光。并設立舉報獎勵制度,使違法違禁醫療廣告在廣播電視上無處立足。
作者:皮海洲 摘自金融界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