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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證為何變得不公正
    導語:近年來,一些匪夷所思的“另類公證”不斷出籠。顯然,人們已對公證的公信力產生了強烈質疑。

    據傳媒報道,日前,昆明市4位律師聯名上書昆明市政府和市人大,質疑昆明市房管局二手房買賣合同“強制公證”,認為其違反“公證自愿”的原則,涉嫌“強迫消費”。

    近年來,一些匪夷所思的“另類公證”不斷出籠。譬如,處女公證、整容公證、愛情公證、絕食公證以及將活人公證為死人,接連刺激著公眾的神經。如今,昆明市又冒出二手房買賣違法公證,顯然,人們已對公證的公信力產生了強烈質疑。

    “公證丑劇”的接連上演不是偶然的,它的發生充分暴露了我國公證制度的缺陷。我們不妨從公證體制的視角,來分析和解讀公證為何變得不真實、不公正和不有效,這肯定對我國的公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大有裨益。

    首先,公證行業的市場化。我國早期公證體制基本是前蘇聯的復制品,按照行政區域和行政級別設立各級國家公證處,并作為國家機關的組成部門。1982年國務院頒布的《公證暫行條例》規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2005年8月頒布的新《公證法》改變了原有公證機關的行政屬性,并實行“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的市場運行機制??墒?,公證行業被推向市場后,公證機構之間必然存在激烈的競爭態勢。一些公證機構為獲取證源,為了小團體利益,見錢眼開,甚至不惜違法認證,昆明市公證處與當地房管局聯手違法認證就一個鮮活的例子。公證的完全市場化,也就使公證演變一種待價而沽的商品。正如有學者形象地稱,現在的公證業如菜市場,而國家證明權也如白菜土豆般交費即與。

    其次,缺乏監督制衡機制?!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五條明確指出: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規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和公證協會進行監督、指導。這是公證法中唯一出現“監督”一詞的條款。透過這條帶有監督性質的條款,我們不難發現司法行政部門監督公證機構、公證機構監督公證員。這就像“左手管右手”、“老子監督兒子”一樣,很難實際履行監督實效??梢韵胂?,在沒有外力監督的情況下,其公證過程和公證結果的絕對公正,簡直無從談起。

    最后,處罰力度太小?!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規定,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的,由司法行政部門對公證機構給予警告,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給予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停業整頓的處罰;對公證員給予警告,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給予三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這無疑說明,在公證制度方面,我們不是沒有國家法律政策。那么,為何公證制度混亂無序,魚龍混雜,其關健是有法不依,處罰不嚴。筆者發現,自《公證法》實施將近一年多來,鮮見有公證機構被處罰的,被移交司法機關的有關責任人,更為鳳毛麟角。

    因此,要打破目前公證行業混亂無序,有效杜絕公證機構隨意忽悠消費者的現象,一方面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公證行業的市場監管,引導公證機構開展有序競爭;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國家公證協會、媒體和公眾的監督職能,形成一套立體式監督體系;同時,嚴格法律,加大對公證機構和有關責任人,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唯有如此,才能有效保障公證真實、公正和有效。
    來源:證券時報 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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