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重慶南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共同對九龍坡區鶴興路片區進行開發,拆遷工作從2004年9月開始,該片區280戶均已搬遷,僅剩一戶至今未搬遷。這幢戶主為楊武、吳蘋夫妻的兩層小樓佇立在一個已經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間,它的四周被挖成了峭壁,猶如一個海中孤島。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龍坡區法院依法裁定:要求被拆遷人在3月22日前搬遷。如不履行,法院將強制執行?! ?
在習慣了開發商“無所不能”之后,一夜之間冒出個“最牛的釘子戶”。于是,一個被挖成“孤島”樣的家以及每天如同攀巖般的出行方式,就成了重慶、乃至全國的獨特“景觀”?! ?
對此事可謂毀譽不一,因為其包含了復雜的背景和情感因素。擔心者有之,如果因無理要求而成為“釘子戶”,無疑也在侵犯開發商的合法權益。進而,如果以此為范,勢必會影響城市正常的建設發展。贊成者更多,甚至有人稱房主為“英雄”,因為他們“以個人卑微的力量捍衛著按照自己意愿處置自己財產的自然權利”?! ?
為何喝彩者眾?多半與拆遷開發領域長期存在的不正?,F象有關。筆者兩位同事都曾有過與開發商“過招”的經歷。一位來自東北松花江邊,家里先是被斷水斷電,后來家人不斷遭受拆遷人員的威逼恫嚇,手里還握著房照(意味沒有達成協議),房子卻被夷為平地。這與盜竊和搶劫有何區別?然而派出所卻不愿管。另一位來自北京中關村,他下了夜班發現好多人正在拆他家的窗戶,上前阻攔卻被告知拆錯了住戶,“幸虧那天下夜班早了些,不然……”
重慶的這位老兄,據說是22年前的渝州散打冠軍,最近幾天是通過攀爬進入自己房子的,盡管早就斷水斷電了。但這座“孤島”在兩年多的時間里沒有從地球上消失,足以說明開發商對法律仍心存畏懼,從這點來說堪稱進步?! ?
“孤島”的最終結局會是什么?是拆,是留?盡管有的法學專家贊成強拆,有的不贊成強拆,但大家爭論的依據都是法律。盡管重慶地方法院已經判決強制執行,但為何強制執行時間過了,房子沒拆掉?是不是還有上訴的空間?只要尊重法律,無論開發商和“釘子戶”,都值得尊重?! ?
結果倒顯得不那么重要了。
來源:國際金融報 劉學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