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名目繁多的比賽,我們都能如數家珍,工廠有技能比賽,農村有收割農作物比賽,而最多的莫過于于體育競技比賽了,所有這些比賽,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主題鮮明,格調高雅,催人奮進。然而,還有一種比賽可能誰也沒聽說過,這就是吉林省公主嶺市公安局開展的罰款比賽。謂予不信,請看報道:
2006年2月,公主嶺市公安局施行績效考評制??荚u方案詳細規定了各警種的考評項目記分標準。其中“治安罰款”一項規定每治安罰款100元記0.1分,該局同時還規定:把罰款的10%作為獎金返還給個人,20%返還給執行罰款的基層單位;將罰款數額與績效考評掛鉤,實行末位淘汰。高額獎勵加末位淘汰從而引發了干警的罰款比賽。(見3月20日《人民日報》)
罰款的目的是為了教育、警示當事人莫要再犯類似錯誤,當罰款成為某些執法者牟利工具時,受害的又豈止是哪怕是顯著輕微的觸犯交通法規者,據知,一些干警怕排到末位,有時候自己不得不出錢把罰款票先買回來。罰款比賽的結果,該局50多名一線交警,去年人均拿罰款獎金2萬多元,罰款最多的獎金拿到了5萬多元。但也有10多位交警因為罰款成績不理想而被“末位淘汰”出交警工作崗位。
公主嶺市公安局為何縱容罰款比賽?原來該市財政部門將罰沒收入全額返還給了公安局。至于這些錢怎么花,沒有一個部門出面加以監督,我們不禁要問:去年該局罰沒收入1600多萬元,其中交警罰款1100多萬元,除了300多萬元作為一線交警獎金和各交警中隊工作經費外,尚有700多萬元不知去向,我們有理由懷疑,這筆者巨款要么進入了單位私設的“小金庫”,領導愛怎么花就怎么花,要么被瓜分一空,人人享受到罰款帶來的快感,不然公主嶺市公安局何以對罰款情有獨鐘?
交通違章要不要管,要不要罰,回答當然是肯定的,只不過罰款過濫就會走向主觀愿望的反面。事實上,罰款比賽已經產生了可怕的副作用,一位外地貨車司機一天連著被罰了6次,對此很不服氣,一些司機甚至揚言,把我罰急了我撞死你。更讓人擔心的是,由于交警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罰款上,以至于晚上上路罰款,白天就是睡覺,根本沒有精力去疏導交通。難怪僅去年10月,公主嶺市7天內就發生了5起惡性交通事故。
《公安部關于加強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的意見》要求,不得向所隊下達抓人、罰款和收費指標,切實減輕所隊負擔。公主嶺市公安局之所以敢于下達罰款指標,無非是“吃透”了這個意見,我們某些規定條文總是習慣于禁這禁那,就是沒有真刀實槍,如果對違反規定者有嚴厲的處理規定,而不是不疼不癢的所謂“意見”,想必罰款比賽不會愈演愈烈。
過度罰款,其危害性已不言而喻。誰來終結“罰款比賽”?一靠制度,不得下達罰款指標,不能停留在口頭上、一紙“意見”上,必須令行禁止,確保政令暢通;二靠監管,對于正當的罰款收入,除獎勵外,余下的全額上繳國庫,即便全額返還上級也應加以監管,確保支出符合財務規定;三靠舉報,群眾眼睛是雪亮的,誰亂罰款,大搞罰款比賽,一旦被群眾舉報,必須嚴厲追究單位及領導的責任。
吉林省公主嶺市公安局亂罰款問題的調查已經被媒體曝光,罰款比賽何時終結,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