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文
3月15日,央視曝光由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廣告涉嫌虛假宣傳。而據《京華時報》3月18日報道,針對層出不窮的名人代言虛假廣告事件,北京律師劉曉原以公民身份于1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寄出建議書,建議有關部門修改現行《廣告法》,將虛假廣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為處罰對象。
在現實生活中,當消費者在需要某類產品時,當某類產品的廣告滿天飛時,消費者選擇的往往是那些名人代言的產品。消費者選擇名人代言的產品的道理很簡單:一圖某某名人臉熟,一是想到某某名人既然已經出名,錢肯定賺了很多,名人為了保住自己來之不易的名譽,絕不會因為代言某類假冒偽劣產品而得罪將自己捧紅的大多數人而去抬個別生產廠家的莊。某些生產廠家正是抓住了廣大消費者喜歡名人的心理而請名人代言某項產品,進而讓消費者吃名人的虧,吃假冒偽劣產品的虧。而如果劉曉原的這份建議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名星代言虛假廣告的時代將終結,消費者上當受騙的可能性會減少一些。
早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一些生產廠家很注重產品的質量,信奉的是“酒香不怕巷子深”,消費者認為那些做廣告的產品是“自吹自擂”,因此對那些做廣告的產品不屑一顧。而隨著商戰的“白熱化”,誰生產的產品不做廣告,誰的產品就有可能被消費者遺忘。在商戰激烈的今天,生產廠家為了生產出來的產品有個好銷路,請名人出來做代言人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只要其生產出來的產品能保證質量,消費者也能夠接受。在長得標致一點的麗人代言某項產品也能賺錢的情況下,名人利用名人的效應出來代言某項產品以達到賺取更多錢的目的,消費者也是見怪不怪,但名人總不能“信口開河”的去欺騙捧自己走紅的人吧。最讓人氣憤的是,一些問題產品的代言人不但不給因看重自己而上當受騙的消費者道歉,反而還要說自己也是問題產品的受害者,反而還要嘴硬的說別人是報復。
在一些上當受騙者為追不回來被騙的錢而痛心疾首并譴責代言人不負責任時,被定性為“北京迄今為止最大的傳銷案”的億霖代言人葛優居然“委屈”的說自己也是受害者,葛優的言外之意是,別人被騙就指責我,我受騙上當又去指責誰呢?別人受騙上當有人同情,我上當受騙咋就沒有人同情?
與葛優相比,郭德綱的嘴還要硬。當其代言的“藏秘排油茶”被中央電視臺曝光以后,郭德綱一天在其博客上發表三篇文章,硬是說央視是在報復他沒有上春晚;硬是說他當初決定代言這個產品的時候,看到廠家拿來的資料中,國家各方面的批文都有,手續齊全,“我想,國家都批準的東西不會有問題吧?而且在接代言之前,我自己還試用了兩個多月,用得挺好的?!倍鴮τ凇安孛嘏庞蜏p肥茶”的成本僅為6元錢,卻被賣到二十多元。郭德綱辯護道:“大飯店的炒土豆絲就是五十多,您要是在臥室里自己種土豆,便宜著呢。您覺著不合適,就算了,何必嘔氣呢?”不過,郭德綱稱不排除使用藏秘排油會因人而異地產生功效上的不同反應時說了一句“人”話。他說:“誰也不能保證這東西對全世界的人都有效。人參是好東西吧?但是有的人吃了大補,有的人吃了就死了。你不能就這么說人參是毒藥對不對?”郭德綱在當初決定代言這個產品的時候吃沒有吃兩個月的藏秘排油茶消費者不知道,但他的“鐵嘴銅牙”消費者倒是領教過了。
葛優、郭德綱還有多不勝數的名人代言人在其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時為何要嘴硬?是不是與我國的《廣告法》只處罰發布虛假廣告者、經營者而不處罰代言人有關?倘若劉曉原的這份建議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有關部門并修改現行《廣告法》,將虛假廣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為處罰對象,看郭德綱們的嘴還能硬到幾時?!
來源:金融界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