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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5切莫被節日化
    導語:消費者維權活動應重在平時,集中于某一特定時日,“節日式”的維權行動無異于做秀。

    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前夕,一條似乎是不合時宜的新聞引起了公眾的關注。鄭州4名律師日前集體上書中消協,建議取消這個在中國已有20多年歷史的“3·15”維權日,他們的理由是,消費者維權活動應重在平時,集中于某一特定時日,“節日式”的維權行動無異于做秀?! ?  

    雖然律師們行動本身也引來對其“做秀”動機的懷疑,但是無論其背后的動機如何,在目前舉國把“3·15”節日化的事實情況之下,它至少反映出消費者對于維權的期待已經跳出了“打假”的層面,顯示出民眾對于消費者維權組織和行動的更高要求,至少其中的警醒意味值得我們來進行深入的思考?! ?  

    事實上,消費者維權行為僅憑自身權力意識的提高以及對消協等社會團體的全力倚仗還是遠遠不夠的,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更需要植根于包括政府、消費者、廠商等在內的各個領域?! ?  

    在我國,消費者在權益受到損害時,首先選擇投訴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而部門之間的相互推諉會使消費者不知所措。投訴過程的漫長與繁瑣往往會消磨消費者的維權意志,讓人覺得得不償失。此外,一旦消費者與廠商的糾紛需要訴諸法院,高昂的訴訟成本以及“誰主張誰舉證”等規定也影響到消費者的訴訟能力。在整個維權過程中,消費者往往是憑借一己之力在與廠商甚至一個行業在博弈。雙方力量的巨大懸殊令消費者處于極其卑微的弱勢地位。一直以來,我國輿論都在強調消費者要提高維權意識,殊不知,艱辛的維權之路以及高昂的維權成本已在客觀上阻塞了消費者履行正當權益的大門,而消協等公益性社會團體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可謂杯水車薪?! ?  

    相比較發達國家,我國消費者在市場中發出的聲音可謂“弱小”?! ?  

    例如,英國政府認為消費者在投訴的過程中不僅僅是幫助自己維權,而且有利于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因此,英國消費者投訴的手續簡便而且成本低廉??陀^上,這一公平的市場氛圍培育了消費者完善的維權意識。雖然英國總人口不及中國的5%,但是其消費者的投訴率是中國消費者投訴率的30倍?! ?  

    可見,導致我國消費者維權成本高企的關鍵在于維權渠道不暢,而渠道不暢的根本癥結還在于整個社會對消費層面的重視力度不夠。例如,在理論研究方面,瑞典有專門研究消費的博士,而在中國高校卻沒有消費專業的設置;在政府部門設置方面,日本和泰國有消費者保護會議制度、新西蘭與澳大利亞都設有消費者保護部,而在我國現有政府體制中,尚難尋覓到專職負責消費者利益保護部門?! ?  

    社會對消費領域認識的淡漠直接導致相關制度建設的落后。近年來,雖然我國的經濟發展迅速,但是關系到消費者賠償與公益訴訟等方面的制度卻一直沒有得到完善甚至處于空白狀態。國外許多國家已經實行“最低賠償制”,廠商的產品一旦侵害到消費者利益便會受到嚴厲的經濟懲處,甚至會因此而破產。而且,當地的消費者協會也被賦予較大的權力,消費維權部門可以代表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和集團訴訟,一旦勝訴,所有涉及到的受害者都可以依照法院判決獲得賠償。相形之下,我國《消法》對有欺詐行為的廠商僅提出“退一罰一”輕力度的懲處。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即便是這樣一個無關痛癢的經濟懲處也往往難以到位?! ?  

    顯然,諸如此類的深層次問題,單靠過節般的喜慶是無法解決的。只有將維權意識滲透到社會的各個層面,消費者權益才能得到全方位的保障。否則,單純討論維權日存在是否合理,則僅是止于表面的爭辯而已。

    (來源:上海金融報 馬紅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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