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新生/文
在200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不少人大代表提出人大改革議案,有些代表要求增加農民工代表的比例,使人大代表能充分代表社會各階層的意見。
從關注人大代表的黨派身份,到關注人大代表的社會身份,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F在,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農民代表的比例,關注下崗職工、外出務工人員的比例,這說明中國的政治文明正在有序發展,保護弱勢群體正在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然而,我們在關注人大代表社會身份的同時,必須警惕這樣一種傾向,那就是把人大代表的社會身份等同于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些人大代表來自于農村,長期工作在基層,但是,他們的政治觀點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由于他們在農村是先富起來的人,他們的所思所想,與農村絕大多數農民的觀點已經完全不同。相反地,一些來自城市的全國人大代表,由于長期關注中國的農村、農業、農民問題,他們通過調查研究,提出了許多保護農民利益的法律議案,在農村發展問題上有許多真知灼見,如果這樣的人因為不具有農民身份,而在人民代表大會改革中失去了人大代表的資格,那么我國人大改革就會誤入歧途。
所以,我們固然要關注人大代表的社會身份,了解他們所從事的職業和工作背景,但更要關注他們的政治觀點,關注他們的法律議案、會議發言中所表露出來的政治傾向。如果農民代表不能夠代表農民表達意見,或者對農民兄弟缺乏真情實感,那么這樣的人大代表就不是真正的農民代表。
世界各國政治發展歷史表明,真正的農民代表不一定都來自農村,代表農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不一定就是農民。我們固然要關注全國人大代表中農民代表的比例,但更要看一看這些來自農村的代表是否真正能代表農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是否能從全局的角度,為農民爭取更多的利益。如果來自農村的代表每年在全國人大會上只會說些雞毛蒜皮,對農業問題或者農村發展問題缺乏通盤考慮,那么,這樣的人大代表應當越少越好。
如果刻意強調人大代表的社會身份,而沒有關注人大代表的政治觀點,沒有考慮人大代表參政議政的素質,那么,人民代表大會就不可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所以,在修改選舉法增加農民代表的同時,應該充分考慮讓那些居住在城市之中,但是愿意為農民奔走呼號,愿意聽取農民意見并且為農民的長遠發展貢獻自己力量的知識分子特別是高級知識分子擔任農民代表。換句話說,我國選舉法的修改應當按照政治公平的原則,確保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擁有同等的選舉權,但與此同時,應該考慮修改選舉程序,讓那些雖然不居住在農村,但是愿意為農民服務的知識分子經過農民推選,成為農民的代表。
(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