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韓彥 倪豪梅委員在對從事餐飲業的農民工情況進行調研時發現,“大多數地區從事餐飲業的農民工基本上沒有被納入社會保證體系,目前餐飲業農民工參保率不到20%,基本游離于城市社會保障網之外?!?/FONT>
這導致的直接后果是,農民的基本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他們在遇到工傷、大病或需要養老時,往往得不到社會的有效救濟,增加了自身的經濟負擔。
倪豪梅委員認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比率低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以城鎮職工為對象設計的,并沒有將農民工考慮進來;二是農民工的流動性強,往往繳費后卻享受不到保障,因而參保不積極;三是企業經營者不愿意為農民工傷保險;四是政府監管的缺失。
因此,倪豪梅委員建議,“國家盡快出臺《社會保險法》,明確城鎮用人單位(雇主)為農民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責任和農民工應享有的基本社會保障權利,為改進和完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提供明確的法律規定?!?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