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嚴重制約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因素,包括民辦學校法人性質不明確,權益難保障,稅收政策不合理,學校產權歸屬不明晰,公辦學校辦民校引發不公平競爭等。
我國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迫切需要政府進一步完善民辦教育發展的制度環境,為民辦教育創造寬松、良好的生存空間。
建議:
1、加強民辦教育規范體系建設,重點解決部門法律法規矛盾沖突現象。
2、民辦教育的發展已經涉入深水區,許多問題需要與民辦教育有關的職能部門綜合協調、研究,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
3、從落實民辦學校身份、稅收優惠和法人財產權入手,切實解決阻礙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關鍵問題,落實民辦學校事業法人身份,分類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逐步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
4、教育行政部門應退出教育公共競爭領域,創設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環境。
5、加強民辦學校自身組織制度建設和教師隊伍建設。
(來源《經濟觀察報》)
